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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公告2019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耕地占用税有关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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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19/10/12/art_8414_81132.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公告2019年第16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公告2019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耕地占用税有关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9-10-1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耕地占用税有关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公告2019年第16号

【发布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公告2019年第16号
【发文日期】 2019-10-12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自2019年9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浙江省税务局与浙江省财政厅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等制发的耕地占用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5件,全文失效,自2019年9月1日起不再作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的依据(具体目录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公告全文失效的耕地占用税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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