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77
  • Tax100会员 27981
查看: 445|回复: 0

浙地税发[1994]168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9916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16
2020-6-10 11: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1994/11/29/art_8410_12904.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浙地税发[1994]168号
文件名: 浙地税发[1994]168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4-11-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地税发[1994]168号

【发布文号】 浙地税发[1994]168号
【发文日期】 1994-11-29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

由于资源税新税制在征收范围、征收方法、定额标准等方面与原税制相比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加强对资源税的征收管理,认真正确执行资源税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589号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对资源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地、县局结合今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重视对资源税新税制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尤其要注意以下内容:

1、对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开采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是否按省政府核定的适用税额,从今年1月1日起征收了资源税。

2、纳税人应纳资源税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应税产品各等级资源适用的税额标准是否正确,应税产品的自用量是否按规定征收了资源税。

3、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是否履行了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义务;

4、是否有越权减免税的情况;

5、各企业应税产品的资源税缴纳、欠缴情况、欠缴原因。

各地在检查中要随时纠正所发现的不符合现行规定的偏差。各市、县地方税务局应将检查情况(包括1994年本市、县资源税收入的实现、入库和欠缴情况、欠缴原因、已经或拟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税政业务问题报市(地)地方税务局,由市(地)局汇总后于1995年2月20日以前报达省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
  二、省局将于今年12月下旬召开一次市(地)地方税务局税政科长座谈会。会议内容包括:1、研究资源税税政业务问题;2、征求对1995年我省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意见。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市(地)局抓紧听取政府和有关市县税务部门的意见,做好参加会议的准备工作。
抄送: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
(编者注:浙地税发[2007]69号公布此文件全文已失效或废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