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349
  • Tax100会员 27873
查看: 484|回复: 0

冀财税〔2022〕9号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831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310
2022-3-22 10: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ebei.chinatax.gov.cn/hbsw/sszc/zxwj/202203/t20220321_3069073.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冀财税〔2022〕9号
文件名: 冀财税〔2022〕9号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21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冀财税〔2022〕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税务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税额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2年3月21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