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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告2022年第2号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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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5 10: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文件编号: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告2022年第2号
文件名: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告2022年第2号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22-03-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告2022年第2号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告2022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22.3.31
  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退役士兵创业创新,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甘财税法〔2019〕17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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