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17
  • Tax100会员 27966
查看: 206|回复: 0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问答(三)——新设立企业篇(上)

1042

主题

1140

帖子

1317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317
2022-3-25 1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问答(三)——新设立企业篇(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17

主题

1万

帖子

9071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071
2022-3-25 1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问答前面已经发布了两期,有纳税人问,我是新设立企业,尚未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享受优惠吗?
本期,我们针对这类情形整理了问答,一起来学习吧!
新设立企业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如何确定是否能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举例说明

例1:甲公司于2021年6月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12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31日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分别为280人和4500万元。甲公司按规定于2022年4月10日申报2022年3月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资源税时,尚未办理2021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答:可以。甲公司4月10日尚未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可采用4月的上月末,即2022年3月31日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两项条件,判断其是否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甲公司2022年3月31日的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并且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例2:乙公司于2022年4月1日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设立时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分别为280人和4500万元。乙公司于4月10日受让一处经营用房,在办理产权过户时,按次申报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答:可以。乙公司尚未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其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六税两费”可采用设立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两项条件,判断其是否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乙公司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并且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新设立企业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后,对于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的“六税两费”是否需要进行更正?
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举例说明

例3:丙公司于2021年6月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12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31日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分别为280人和4500万元。丙公司于4月10日申报2022年3月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资源税时,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了减免优惠,4月20日办理了2021年度汇算清缴,结果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汇算清缴后,丙公司需要对2022年4月10日申报2022年3月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资源税进行更正吗?
答:无须更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