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67
  • Tax100会员 27981
查看: 510|回复: 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18〕75号 关于明确烟叶税计税依据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636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636
2020-6-9 13: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szcfg.gz-l-tax.gov.cn/PRC/manage/PrcKnEntry/showFor.do?entryId=2c9094a56469855f0164925f5f6318b3&entryCode=0001000101010001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财税〔2018〕75号
文件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18〕75号 关于明确烟叶税计税依据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年06月29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烟叶税计税依据的通知
财税〔2018〕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有效实施,经国务院同意,现就烟叶税计税依据通知如下:
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6月29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