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纳税人水资源税税源采集在有效期以内,“年取用水计划(地下水)”为84000,但采集完成填写《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A》里“年取用水计划(地下水)”为24000,是什么原因?
答:纳税人申报的是2021年7月1日-2021年9月30日的季度申报表,水资源税源采集次月生效,所以该采集的“信息变更日期”应选择为2021-06-30,保存成功后返回申报表点击【重置】即可带出采集的正确数据。
2. 问:环保税税源采集,已填写排污许可证编号,但是下方的税源编号无法带出如何处理?
答:环保税采集需要先点击上方“6.排污许可证编号”勾选对应编号后下方才能自动带出“对应排污许可证编号”。
如未带出可能存在两种情况:1.纳税人不存在有效的排污许可证;2.纳税人的排污许可证已过期。
3. 问:注册过电子税务局的个人,手机号发生变更,如何登录电子税务局?
答:关注微信公众号“陕西税务”点击【纳税服务】-【个人办税】-【我的】-【用户登录】-【注册账号】重新注册即可。
4. 问:纳税人办理省内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行政区划选择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之后,主管税务局无法选择是什么原因?
答:纳税人需要选择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旬阳县局已经改名为旬阳市局。
6.问:纳税人申报开具了9%粮食专票免税,在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第四项免税中18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行次无法填写是什么原因?
答:目前在国有粮食企业名单内的企业才能填写这两栏。
7.问:本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二项简易办法计税中13a和13b两行无法填写,是什么原因?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目前新增填入13a,13b栏权限限制。
纳税人需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进行填报:
1)有营改增税种标志;
2)存在总分机构认定信息,且存在按固定预征率预缴汇总方式的分支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