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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 2021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推广自然人车辆购置税“掌上办”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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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 2021年第9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 2021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推广自然人车辆购置税“掌上办”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21-12-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推广自然人车辆购置税“掌上办”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 2021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推广自然人车辆购置税“掌上办”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 2021年第9号
  全文有效
  2021.12.31
  为持续优化我省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依托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手机客户端“龙江税务APP”,推出了自然人车辆购置税“掌上办”套餐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2年1月1日起,自然人购置车辆且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可以通过“龙江税务APP”中“车购税申报套餐”办理申报、查询、缴费以及完税凭证的下载、打印。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龙江税务APP车辆购置税“掌上办”操作手册》(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龙江税务APP车辆购置税“掌上办”操作手册(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龙江税务APP车辆购置税“掌上办”操作手册.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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