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09
  • Tax100会员 27992
查看: 554|回复: 0

财税[2003]9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9916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16
2020-6-5 11: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03/7/1/art_8409_12142.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财税[2003]90号
文件名: 财税[2003]9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发文日期: 2003-07-0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3]90号

【发布文号】 财税[2003]90号
【发文日期】 2003-07-01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有关部门和地区反映的情况,经研究,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8号)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科技图书的划分标准。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实施〈中国标准书号〉等5项国家标准的通知》(新出印[2002]443号)的规定,自2002年8月1日起《中国标准书号》(GB5795-86)废止,图书出版行业执行新的《中国标准书号》(GB/T5795-2002)和《图书在版编目数据》(GB/T12451-2001)。为此,对财税[2001]88号文中有关科技图书的划分标准作如下调整:2002年8月1日后出版的科技图书,是指正式出版的列有《图书在版编目数据》(GB/TIZ451-2001)规定的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第三部分中的“分类号”A(马列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B(哲学)、D(政治、法律)、E(军事)、F(经济)、K(历史、地理)、N(自然科学总论)、O(数理科学和化学)、P(天文学,地球科学)、Q(生物科学)、R(医药、卫生)、S(农业、林业)、T(工业技术总论)、U(交通运输)、V(航空、宇宙飞行)、X(环境科学)的图书,以及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和盲文图书,分类号不止一个时,以第一个分类号为准。2002年8月1日以后销售此前出版的科技图书,仍按财税[2001]88号文第一条第七项关于科技图书分类的规定执行。
  二、对报社和出版社根据文章篇幅、作者名气等向作者收取的“版面费”收入,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征收营业税。
  本通知第二条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编者注:财税[2006]153号第九条废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