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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关于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子系统连云港地区切换上线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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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1 10: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关于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子系统连云港地区切换上线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21-11-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关于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子系统连云港地区切换上线的通告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关于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子系统连云港地区切换上线的通告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11.10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子系统将于12月6日在连云港地区切换上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旧系统切换涉及单位
  人社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税务部门:全市各级税务机关。
  二、相关暂停办理业务事项
  (一)人社部门
  从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5日止,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补缴、资格认证、待遇恢复、待遇核定、关系转移、关系注销等业务,2021年12月6日恢复办理。
  系统切换期间,各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宣传、引导工作,采用先收取材料的方式,待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集中补办理。
  (二)税务部门
  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2月5日,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业务,2021年12月6日恢复办理。
  三、注意事项
  2021年12月6日上线后,城乡居民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江苏智慧人社”APP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新旧系统切换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电话: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8-12333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0518-12366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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