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名称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对劳改劳教单位征免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
| [87]税政三1138号
|
2
| 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订货会所签合同印花税缴纳地点问题的通知
|
| [91]浙税三65号
|
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浙地税二〔1996〕196号
|
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 浙地税二〔1998〕105号
|
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 1998年7月16日
| 浙地税一〔1998〕21号
|
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的通知
|
| 浙地税稽〔1998〕26号
|
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在征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做法的通知
|
| 浙地税二〔1999〕251号
|
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
|
| 浙地税二〔1999〕273号
|
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自报本企业偷税问题不予奖励的批复》的通知
|
| 浙地税稽〔2000〕15号
|
1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公司转制过程中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
| 浙地税函〔2002〕115号
|
1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旧城改造征用居民住房发放的搬迁补偿奖励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
| 浙地税函〔2003〕201号
|
1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玉环县地方税务局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批复
|
| 浙地税函〔2003〕400号
|
1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浙地税发〔2004〕67号
|
1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23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
| 浙地税发〔2004〕91号
|
1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 浙地税函〔2005〕330号
|
1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
| 浙地税发〔2006〕67号
|
1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浙地税发〔2006〕87号
|
1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浙地税函〔2007〕226号
|
1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以企业资金为股东个人购买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
| 浙地税函〔2007〕261号
|
2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浙地税函〔2007〕249号
|
2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车船使用税标志的通知
| 2007年6月14日
| 浙地税函〔2007〕303号
|
2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恢复征税的通知
|
| 浙地税函〔2007〕432号
|
2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检查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
| 浙地税发〔2007〕92号
|
2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网上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浙地税发〔2007〕105号
|
2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
| 浙地税函〔2007〕511号
|
2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8年2月13日
| 浙地税函〔2008〕69号
|
2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浙地税函〔2008〕83号
|
2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税务处理决定书》式样的通知
|
| 浙地税函〔2008〕205号
|
2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减免中烈属范围问题的批复
|
| 浙地税函〔2008〕471号
|
3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工资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
| 浙地税函〔2009〕78号
|
3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浙地税函〔2009〕193号
|
3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
| 浙地税函〔2009〕230号
|
3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
| 浙地税函〔2009〕256号
|
3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10年1月25日
| 浙地税函〔2010〕25号
|
3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若干问题的规定
|
| 公告2010年第2号
|
3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缴纳期限的公告
|
| 公告2011年第8号
|
3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地税系统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
| 公告2012年第3号
|
3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正常户管理工作的公告
|
| 公告2013年第1号
|
3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
|
| 公告2013年第18号
|
4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4年1月30日
| 公告2014年第2号
|
4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
|
| 公告2014年第7号
|
4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
|
| 公告2014年第16号
|
4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欠税公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公告
|
| 公告2015年第4号
|
4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
|
| 公告2015年第6号
|
4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我省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公告
|
| 公告2015年第12号
|
4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费基金优惠管理办法(2013年版)》的公告
|
| 公告2015年第14号
|
4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
| 公告2015年第16号
|
4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
| 公告2015年第17号
|
4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
| 公告2015年第19号
|
5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金融机构代征贷款合同印花税票据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6年4月1日
| 公告2016年第2号
|
5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变更6月份征期及简并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次数的公告
| 2016年5月26日
| 公告2016年第5号
|
5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公告
|
| 公告2016年第6号
|
5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 公告2016年第8号
|
5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契证的公告
|
| 公告2016年第14号
|
5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浙江省地方税务系统预防和化解涉税行政争议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
| 公告2016年第18号
|
5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
|
| 公告2016年第19号
|
5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开发成本核定办法的公告
|
| 公告2016年第20号
|
5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
| 公告2016年第21号
|
序号
| 名称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1989年7月27日
| 〔1989〕浙税外063号
|
2
| 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对城市公共交通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 1989年10月13日
| 〔89〕浙税三202号
|
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 浙地税二〔2000〕282号
|
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 浙地税发〔2001〕133号
|
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
| 2001年1月19日
| 浙地税一〔2001〕12号
|
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
| 浙地税发〔2003〕91号
|
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房产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 2003年6月2日
| 浙地税函〔2003〕233号
|
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问题的通知
| 2005年7月31日
| 浙地税函〔2005〕316号
|
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
|
| 浙地税发〔2006〕16号
|
1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扩大印花税预征范围若干问题的通知
| 2006年3月2日
| 浙地税发〔2006〕22号
|
1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暂行办法及有关申报事项的通知
|
| 浙地税函〔2006〕121号
|
1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浙地税发〔2006〕125号
|
1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日常税源管理下户工作规范(试行)》等七个工作规范的通知
|
| 浙地税发〔2006〕142号
|
1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7年4月13日
| 浙地税发〔2007〕28号
|
1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 浙地税函〔2007〕305号
|
1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涉税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
| 浙地税函〔2007〕310号
|
1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
| 浙地税函〔2008〕17号
|
1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所得税预征率后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
| 2009年2月2日
| 浙地税函〔2009〕31号
|
1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所得税预征率后有关退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 2009年3月20日
| 浙地税函〔2009〕98号
|
2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
| 浙地税函〔2009〕296号
|
2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
| 浙地税函〔2009〕245号
|
2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CA证书办理涉税事项的通知
|
| 浙地税函〔2010〕263号
|
2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1年5月23日
| 公告2011年第3号
|
2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公告
|
| 公告2011年第9号
|
2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12年6月20日
| 公告2012年第11号
|
2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若干补充意见的公告
| 2013年8月30日
| 公告2013年第11号
|
2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14年9月1日
| 公告2014年第14号
|
2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地方税务系统预防和化解涉税行政争议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
| 公告2015年第7号
|
2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及申报附报资料的公告
|
| 公告2015年第18号
|
3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制发契证格式的公告
| 2016年5月25日
| 公告2016年第4号
|
3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公告2016年第13号
|
序号
| 名称(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修改、废止或失效条款的具体内容
|
1
| 浙江省税务局转发《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 1989年1月3日
| 〔89〕浙税三1773号
|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失效。
|
2
| 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
| 1989年5月9日
| 〔89〕浙税三048号
| 第七条“房管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暂免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内容废止;第十条、第十一条废止。
|
3
| 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问题的批复
| 1989年7月24日
| 〔89〕浙税三110号
| 第三条废止。
|
4
| 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 1989年12月1日
| 〔89〕浙税三284号
| 第二条中“凡属于生产经营用地,如厂房、仓库、门市部等房屋、建筑物用地,应征收土地使用税。管教或生活用地与生产经营用地不能划分的,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内容废止;第三条废止。
|
5
| 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对交通部门的港口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 1989年12月8日
| 〔89〕浙税三297号
| 第二条废止。
|
6
| 浙江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1990年11月10日
| [90]浙税三107号
| 第一条第(二)款、第三条、第四条废止。
|
7
| 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 1991年10月29日
| 〔91〕浙地税三70号
| 第九条废止。
|
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
| 1994年5月5日
| 浙税二〔1994〕71号
| 第二条废止。
|
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
| 1995年6月6日
| 浙地税二〔1995〕133号
| 第三条废止。
|
1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1999年7月12日
| 浙地税二〔1999〕208号
| 第一条、第二条废止。
|
1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技术贸易收入计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 1999年8月20日
| 浙地税二〔1999〕230号
| 第一条、第二条废止。
|
1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1999年11月17日
| 浙地税二〔1999〕250号
| 第一条废止。
|
1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离退休返聘人员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 2000年1月20日
| 浙地税二〔2000〕30号
| 第二条“多征税款的退还,应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办理”的表述废止。
|
1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 2000年11月16日
| 浙地税二〔2000〕266号
|
第三条、第十条废止。
第五条“为便于征管,投资者选择一个企业扣除个人费用时,必须出示其兴办的其它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在该地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不扣除个人费用的证明”内容废止。
|
1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若干审批事项的通知
| 2001年7月4日
| 浙地税发〔2001〕56号
| 第一条修改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范围以外的集镇或工商企业集中地,如需作为‘工矿区’开征土地使用税的,应先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二条、《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浙政发[2007]50号)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审查同意,然后由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拟文上报省局,经批准同意后执行”。
第二条废止。
|
1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通讯费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2001年10月17日
| 浙地税发〔2001〕118号
| 第三条废止。
|
1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2002年8月17日
| 浙地税发〔2002〕94号
|
第三条中“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和“经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在核定的纳税期限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内容失效。
第八条失效。
|
1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 2002年8月28日
| 浙地税函〔2002〕257号
| 第一条第2点废止;
第三条废止;
第四条第2点失效。
|
1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04年8月30日
| 浙地税函〔2004〕382号
| 第三条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申报、缴纳期限,各市县地税局可本着有利于征管的原则自行确定。”废止。
第四条、第五条废止。
|
2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 2005年8月10日
| 浙地税发〔2005〕84号
| 涉及房产税内容有效,其余税收政策均废止。
|
2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通知
| 2006年7月4日
| 浙地税发〔2006〕80号
| 第四条废止。
|
2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2006年8月8日
| 浙地税函〔2006〕358号
| 1.第一条第(一)、(二)、(三)、(四)、(五)、(六)、(七)项失效或废止。
2.第二条废止。
3.第三条第(一)、(三)、(四)、(五)项失效。
5、第三条第(二)项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条款废止。
|
2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若干税费政策问题的通知
| 2006年10月16日
| 浙地税函〔2006〕466号
| 1、第二、三条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内容废止。
2、第四条失效。
3、第五条废止。
|
2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资源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 2006年12月28日
| 浙地税函〔2006〕600号
| 因营改增,营业税内容失效。
|
2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取得相关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
| 2007年1月11日
| 浙地税函〔2007〕11号
| 第一条、第二条废止。
|
2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2007年9月5日
| 浙地税发〔2007〕69号
| 附件1“全文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
|
2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党建活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 2007年10月23日
| 浙地税函〔2007〕446号
| 建议将文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有关规定……”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
2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省委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决定的实施意见
| 2008年1月4日
| 浙地税发〔2008〕1号
| 1、第二条第(一)项废止。
2.第二条第(二)项第7、8、9、10目、第(三)项第11、12目、第(四)项第14、17目、第(五)项第19目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内容废止、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减免规定废止。
3.第二条第(四)项第14目“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和经县级(含)以上各级政府确认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具体范围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执行)取得的所得,可暂免征收2007年企业所得税”失效。
4.第二条第(四)项第16目、第(六)项第20、22目废止。
5.第二条第(五)项第21目“营业税减按3%”内容失效。
6.第二条第(八)项第26目失效。理由:《社会保险法》出台后,已有社保费缴费基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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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 2008年1月10日
| 浙地税函〔2008〕16号
| 第三条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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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2008年4月10日
| 浙地税发〔2008〕30号
| 财税[2012]27号第二十三点规定本文第一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自2011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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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2008年5月22日
| 浙地税函〔2008〕252号
| 第一条废止。
第二条第(一)项,删除“并附送公益性捐赠票据”。
第二条(二)项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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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税系统补正承诺制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08年5月28日
| 浙地税函〔2008〕281号
| 1.“三、根据《税友2006》”改为:三、根据《金税三期》业务需求。
2.三、(三)改为:对于限时办结事项,经窗口经办人员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必须及时受理,并一次性告知所办理事项的时限和程序。
3.三、(四)1.改为:若纳税人前来办理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未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所需资料,窗口工作人员应口头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涉税资料,在填写《涉税资料补正承诺书》后,可先予办理,即时办结。
4、三、(四)2、将非即时办结改为限时办结,删除“并开具《涉税资料补正一次性告知单》。若纳税人要求先受理,资料随后补正的,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同意。”
5、三、(四)3、将非即时办结改为限时办结,删除“并开具《涉税资料补正一次性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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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08年6月6日
| 浙地税函〔2008〕318号
|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确定以后,纳税人在以后纳税年度里仍符合现有征收方式条件的,可不再重新鉴定征收方式”,因金税三期系统要求一年一定,建议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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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邮政储蓄银行税收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 2008年6月23日
| 浙地税发〔2008〕50号
| 1.因营改增,营业税内容失效。
2.第二条建议修改为:改制后邮政储蓄银行的税收征管,应按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等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地方财政体制调整后省与市县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基金收入征管及预算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预字[2004]3号)要求执行,对杭州市区范围内(包括萧山区、余杭区,下同)邮政储蓄银行的各项税收及附加(不包括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地方水利建设资金,由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负责征管,地方预算收入部分缴入省国库;其他市县邮政储蓄银行其他税收(包括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地方水利建设资金的征管和预算管理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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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省委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决定的实施意见
| 2008年8月20日
| 浙地税函〔2008〕408号
| 涉及房产税内容有效,其余税费政策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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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批权限的通知
| 2008年9月5日
| 浙地税函〔2008〕418号
| 第二条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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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2009年1月21日
| 浙地税发〔2009〕6号
| 1.第二条第1、2、4、5、8、17款失效或废止。
2.第二条第3款“单位和个人举办各种展览活动向参展者收取各项价款,继续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内容失效。
3.第二条第6款“省重点流通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的大型第三产业企业和商贸连锁企业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照顾”废止。
4.第二条第7、13款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减免规定废止。
5.第三条第12款“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新办之日起一至三年内;符合省政府《关于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3]31号)规定支持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或属于县(市)级以上政府认定的骨干企业,有技术开发项目,并且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100万以上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照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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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
| 2009年3月10日
| 浙地税发〔2009〕22号
| 1、第二条第(一)项第2、3目、第(三)项第1、2、4、5目、第(五)项第2目、第(六)项第2目失效。
2.第二条第(四)项第1、2目营业税内容失效。
3.第二条第(四)项第3目廉租住房相关政策废止;营业税政策失效。
4.第二条第(五)项第3目“可相应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或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农村、农场和农民个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将土地承包(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内容失效或废止。
5.第(六)项第2目失效。
6.第(七)项第1、3目、第(八)项第3目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减免规定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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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干问题的通知
| 2009年6月4日
| 浙地税函〔2009〕222号
| 第二条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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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划转有关业务衔接问题的通知
| 2010年1月11日
| 浙地税函〔2010〕11号
| 第四条、第七条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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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2010年3月15日
| 浙地税函〔2010〕103号
| 第二条“二、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文件(11件)”修改为“全文废止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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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促进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施意见
| 2010年4月2日
| 浙地税发〔2010〕30号
| 1.第二条第(一)项第1、7、8、9、10、第(二)项第13目、第(三)项第19、20、21目、第(四)项第23、25目、第(五)项第27、29、39、42目(31目“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修改为“符合条件的新办软件企业”)、第(六)项第46目、第(七)项第48、50目、第(八)项第58目失效或废止。
2.第二条第(一)项第2、6目、第(三)项第18目、第(五)项第38、41目、第(七)项第49目营业税内容失效。
3.第二条第(一)项第3目营业税内容失效;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内容废止。
4.第二条第(一)项第5目廉租住房相关政策废止;营业税政策失效。
5.第(五)项第32目中“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废止。
6.第二条第(五)项第36目营业税内容失效,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减免规定废止。
7.第二条第(二)项第15目、第(五)项第37目中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废止。
8.第二条第(五)项第28、40目中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减免规定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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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0年6月2日
| 浙地税函〔2010〕244号
| 第一条“但所得在单位所在地分配,并能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计账簿和核算凭证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核准后,可回单位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第二条第(二)项“对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地税机关有权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内容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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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理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的公告
| 2012年3月21日
| 公告2012年第4号
| 1.第一条第2款失效;
2.第二条中“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纳税人应向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证明”失效。
3.第三条第1款、第3款、第4款失效或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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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对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定额减征标准的公告
| 2014年6月4日
| 公告2014年第8号
| 第四条第(一)款内容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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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4年9月30日
| 公告2014年第18号
| 第四条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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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4年10月27日
| 公告2014年第20号
| 第一条第(2)款“县级以上安监、经信、消防等职能部门出具的安全防范用地证明材料,包括”废止;
第一条第(3)款、第二条第(4)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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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 2015年1月1日
| 公告2015年第2号
|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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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5年3月26日
| 公告2015年第8号
| 1、第一条内容中:“《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登记表》”修改为“《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土地增值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修改为“《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土地增值税清算纳税申报表》”修改为“《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土地增值税已清算项目后续销售纳税申报表》”修改为“《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清算后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明细表》”;附件中列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登记表》、《土地增值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土地增值税清算纳税申报表(主表)》、《土地增值税已清算项目后续销售纳税申报表》等纳税申报表废止。
2、第五条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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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等纳税申报表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6年8月23日
| 公告2016年第11号
| 《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修改为《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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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6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65号),我局对浙江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税费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
本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包括全文有效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根据2016年清理结果,及2016年新发文等,我局全文有效税费规范性文件90件,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税费规范性文件50件,需要修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1件;共141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6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65号),我们重点清理:与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改革决定不一致的有关规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或者与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