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货币政策操作
2019 年,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将改革和调控、短期和长期、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结合起来,加强逆周期调节、结构调整和改革的力度,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推动信贷结构持续优化, 以改革的办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为实现“六稳”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一、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灵活搭配长中短期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2019 年,在综合运用降准、定向降准、中期借贷便利(MLF)等工具投放中长期流动性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以 7 天期逆回购为主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进一步提高操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主动性,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第四季度以来,通过合理安排逆回购操作期限品种,精准对冲税期高峰、节前现金投放、年末监管考核等短期流动性扰动因素。从 12 月中旬开始连续开展 14 天期逆回购操作提前投放跨年流动性,为各类市场主体平稳跨年提供了有利的流动性环境。
公开市场操作中标利率小幅下行,货币市场利率运行平稳。2019 年中期借贷便利和逆回购操作中标利率分别下行 5 个基点,有利于释放逆周期调节信号,并通过 LPR 传导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随着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小幅下降,货币市场利率中枢也有所下行。银行间市场存款类机构以利率债为质押的 7 天期回购利率(DR007)在合理区间平稳运行,2019 年均值为 2.54%,比 2018 年低 20bp。年末货币市场利率走势平稳,波动性进一步下降,12 月末DR007 为2.81%,比 2018 年末低 23bp。
持续开展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为提升银行永续债的市场流动性,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2019 年中国人民银行累计开展了 7 次共计 320 亿元CBS 操作, 换入债券既有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发行的永续债,也有城商行发行的永续债。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永续债发行之初及时创设 CBS 工具并连续开展操作,对于提升银行永续债的流动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香港常态化发行人民币央行票据。2019 年,中国人民银行逐步建立了在港常态化发行人民币央行票据的机制,全年在香港成功发行 12 期共计 1500 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目前余额为 800 亿元,丰富了离岸市场高信用等级人民币资产,优化了离岸市场的结构,促进了离岸人民币货币市场健康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二、开展常备借贷便利和中期借贷便利操作
及时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需足额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2019 年,累计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共 5465 亿元, 第一至第四季度分别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 753 亿元、1239 亿元、1190 亿元、2284 亿元,期末余额为 1021 亿元。发挥常备借贷便利利率作为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第四季度下调常备借贷便利利率 5 个基点,下调后隔夜、7 天、1 个月利率分别为3.35%、3.50%、3.85%。
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保证基础货币供给,定期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2019 年,累计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 36900 亿元,期限均为 1 年。第一季度运用降准资金置换到期中期借贷便利,未对金融机构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第二至四季度分别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11400 亿元、11500 亿元、14000 亿元,期末余额为 36900 亿元,比年初减少 12415 亿元。中期借贷便利采取招标方式,2019 年 11 月 5 日中期借贷便利中标利率下降 5 个基点,2020 年 2 月 17 日中期借贷便利中标利率下降 10 个基点,为 3.15%。
三、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2020 年 2 月 1 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 号),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重点是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强化对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正常的金融服务需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经济稳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持。
一是专项再贷款定向支持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为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2020 年 1 月 31 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发放专项再贷款 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0〕28 号),向主要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 10 个重点省(市)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总计 3000 亿元低成本专项再贷款资金,对直接参与防疫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重点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支持金融机构向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
二是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实施好逆周期调节。为应对疫情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稳定市场预期,中国人民银行于春节假期最后一天2 月 2 日提前宣布将于 2 月 3 日开展 1.2 万亿元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投放资金。2 月 3 日上午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 7 天期逆回购和 14 天期逆回购的中标利率分别为 2.40%和 2.55%,均较前期下行 10 个基点。2 月 4 日进一步开展 5000 亿元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投放资金, 两日投放流动性累计 1.7 万亿元。流动性投放推动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利率下行,并将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利率下行,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缓解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财务压力,扩大融资规模,支持实体经济。
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疫情防控的信贷投放力度。人民银行督促分支机构和金融机构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的合理融资需求,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 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四、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2019 年三次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建立“三档两优”存款准备金框架。其中,1 月和 9 月全面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共1.5 个百分点,释放长期流动性约 2.3 万亿元。自 5 月起分三次定向下调服务县域的农商行存款准备金率 2 至 3.5 个百分点至农信社档次, 自 10 月起分两次下调仅在本省经营的城商行存款准备金率 1 个百分点。定向降准共释放流动性约4000 亿元,全部用于发放小微、民营企业贷款。定向降准旨在鼓励中小金融机构服务当地,支持实体经济 健康发展。同时,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根据机构规模和支持实体经 济特点和成效形成了更加清晰、简明的“三档两优”基本框架,即存 款准备金率基准档大体分为三档,并在此之上还有两项存款准备金率 优惠政策。
2020 年 1 月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于 2020 年 1 月 6 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0.5 个百分点(不含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释放长期资金约 8000 多亿元,并节约银行资金成本约 150 亿元,有效增加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稳定资金来源,降低金融机构支持小微、民营企业等实体经济的资金成本。同时,此次降准与春节前的现金投放形成对冲,稳健货币政策取向没有改变。
专栏 2 理性看待商业银行利润增长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利润增速总体趋缓,但仍相对较高,受到普遍关注和讨论,对此需理性看待。至 2019 年三季度末,A 股上市银行总市值占全部上市公司总市值约16.56%,利润总额占全部上市公司利润总额约 39.01%。2019 年前三季度,我国商业银行实现净利润 1.65 万亿元,同比增长 9.19%。
从利润使用看,商业银行利润大部分用于补充资本,有助于增强银行支持实 体经济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我国金融体系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是实体经济获取 融资的主要渠道。商业银行利润增长是伴随着对实体经济的持续支持逐步积累的。近几年,商业银行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在增加对小微、民营 企业信贷支持,降低企业融资实际成本,推动结构调整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取得了一定成效。商业银行利润主要用于缴纳所得税、分配股利、提取一般准备、提取盈余公积和留存未分配利润,其中后三项都用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A 股上市银行近三年数据显示,商业银行利润约 17%用于缴纳所得税,23%用于普通股股利分配,剩余的 60%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由此可见,银行利润来源于实体经济,大部分又用于补充银行资本,并通过资本的杠杆作用,扩大对实体经 济的信贷支持,最终反哺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当前,银行加大对实体 经济的信贷支持需要有资本金,化解风险也要有资本金,而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少、难点多、进展慢,存在较大资本缺口,在拓展外源资本补充渠道的同时,保持内 源资本补充能力尤为重要,维持一定的利润增长有助于银行补充资本,增强银行 支持实体经济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也有利于达到国际监管标准,维护境内外投资者对我国宏观经济的信心。
从利润来源看,我国商业银行利润增长与资产规模较大和管理成本较低有关。2018 年我国商业银行净息差平均为 2.2%,处于国际中等水平,高于亚洲银行业, 低于美欧银行业。但我国大型商业银行资产规模较大,与国际主要银行相比管理 成本也较低。五大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已位居全球银行业前列。2017 和 2018 年我国商业银行平均成本收入比低于 30%,而大部分国际主要银行成本收入比高 于 50%。这一方面与人员成本有关。我国商业银行人均职工费用低于国际主要银行,而人均资产规模在国际上却处于中等水平,约是亚洲新兴市场的1.5 倍,相当于用较低的职工费用水平,实现了与国际主要银行相当的人均资产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与商业银行喜欢“垒大户”有关。银行相当一部分贷款提供给了大型 国企、地方政府平台,有隐性担保,单笔规模大、风险小,拉低了平均管理成本。同时,银行此前还将基准利率 0.9 倍视为贷款利率隐性下限,在利率下行周期不愿主动下调,一定程度上也维持了银行利差。
进一步发挥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畅通经济金融良性循环。当前,各方面反映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比较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反复要求更好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和容纳就业的生力军,有助于稳增长、稳就业。当前,我国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银行要发挥利润较多的优势,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用小成本办大事,把更多金融资源转向小微企业,坚决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适当降低对短期利润增长的过高要求,向实体经济让利,畅通经济金融良性循环。中长期看,激发小微企业等微观主体的活力有助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无论对实体经济还是对银行都是有利的,最终将有助于银行利润长期可持续增长。
五、继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发挥好宏观审慎评估(MPA)在优化信贷结构和促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2019 年第一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在 MPA 考核中增设民营企业融资、小微企业融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专项指标,加大MPA 对小微、民营企业等领域的鼓励引导。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为配合对服务县域农商行和对仅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的城商行定向降准,将相关金融机构使用降准资金发放小微、民营企业贷款情况纳入MPA 考核,引导相关金融机构将降准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小微、民营企业贷款,并降低小微、民营企业贷款利率。第三季度,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情况及贷款利率竞争行为纳入MPA 的定价行为项目考核,推动银行更多运用LPR,坚持用改革的办法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为落实《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按照分行业、分步骤制定实施细则的思路,2019 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工作,牵头起草了《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国务院批准, 于 11 月 26 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评估办法》从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四个维度初步确立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指标体系。
研究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为推动金融控股公司规范发展, 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起草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遵循宏观审慎管理理念,从强化对非金融企业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入手,切实强化监管约束,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
六、积极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
积极运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再贴现和抵押补充贷款等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三农”、扶贫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一是增加再贴现额度 2000 亿元、常备借贷便利额度 1000 亿元,加强对中小银行流动性支持。二是全面实施优化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定价机制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三是设立专项扶贫再贷款, 支持扩大“三区三州”信贷投放,降低“三区三州”融资成本。四是完善再贷款和常备借贷便利质押品管理,按信用等级和流动性对质押品进行分类,根据货币政策操作需要设置差异化质押品。年末,全国再贷款、再贴现余额合计 10148 亿元,比年初增加 1815 亿元,其中第四季度增加 881 亿元。全年支农再贷款余额 2602 亿元(含扶贫再贷款 1642 亿元),支小再贷款余额 2832 亿元,再贴现余额 4714 亿元。2019 年,对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银行净发放抵押补充贷款 1578 亿元, 其中第四季度净发放 204 亿元,年末余额 35374 亿元。
开展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操作。定向中期借贷便利为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提供了优惠利率的长期稳定资金来源。1 月、4 月、7 月操作金额分别为 2575 亿元、2674 亿元、2977 亿元,期限为 1 年,利率为 3.15%。年末定向中期借贷便利余额 8226 亿元。
七、发挥信贷政策的结构引导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一是深入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持续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监测,促进金融精准扶贫提质增效。进一步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区三州”深度贫 困地区的资金供给,加大深度贫困地区融资支持力度。二是持续加大 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投入。鼓励商业银行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优势, 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打造综合化特色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 体系,积极满足乡村振兴多元化融资需求。三是不断提升小微、民营 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强化宏观审慎评估、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评估 的引导作用,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小微金融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对民营 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拓宽 信贷资金来源,全年累计发行 2048 亿元。四是积极做好金融支持就业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力度,支持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加强对养老服务、旅游、家政等服务业 的金融支持,带动扩大社会就业。五是继续加强产业转型升级的金融 支持,持续完善区域发展金融政策引导。六是全力以赴做好防疫的各 项金融服务工作,加强对生产、运输和销售重要医用物资和重要生活 物资的骨干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全力满足其合理融资需求。
专栏 3 优化信贷结构成效显著 2019 年,中国人民银行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在实施好稳健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总量合理充裕的同时,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精准滴灌,加强结构调整,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构建“三档两优”存款准备金框架。2019 年初扩大普惠金融定向降准优惠政策覆盖面,将普惠金融定向降准中的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标准由“单户授信小于 500 万元”调整为“单户授信小于 1000 万元”。5 月 6 日宣布对服务县域的农商行实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分三次下调 2 至 3.5 个百分点至农信社档次。 9 月 6 日宣布对仅在省域内经营的城商行额外降准 1 个百分点,分两次落实到位。定向降准共释放流动性约 4000 亿元,全部用于小微、民营企业贷款投放。第三档小型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最低已达 6%。5-7 月,降准农商行新发放小微、民营企业贷款是降准释放资金量的 2.8 倍,利率比前 4 个月平均水平低 0.3 个百分点。9-11 月,降准城商行新发放小微、民营企业贷款是降准释放资金总量的 4.5 倍,利率较 1-8 月平均水平低 0.7 个百分点。
二是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精准滴灌作用。加大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涉农、扶贫、小微和民营企业等信贷投放。增加再贴现和常备借贷便利额度,加强对中小银行流动性支持。全面实施优化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定价机制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运用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设立专项扶贫再贷款,支持扩大“三区三州”信贷投放,降低“三区三州”融资成本。全年再贴现额度增加 2000 亿元,常备借贷便利额度增加1000 亿元。年末全国再贷款再贴现余额为 10148 亿元(含扶贫再贷款 1642 亿元),比年初增加 1815 亿元。
三是发挥宏观审慎评估(MPA)工具的结构引导作用。将定向降准农商行、城商行使用降准资金发放小微、民营企业贷款情况纳入考核,对民营企业融资、小微企业融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进行专项考核,并将中小银行服务 基层、服务实体的情况纳入考核,促进优化信贷结构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创2012 年以来的最高水平,2019 年末余额同比增长14.9%,比上年末高 4.4 个百分点,全年新增 5021 亿元,同比多增 1804 亿元,有力支持 制造业投资增速回升。
四是创新并运用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支持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向小微、民营企业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操作量与其支持小微、民营企业的力度挂钩,利率较中期借贷便利(MLF)优惠,有利于大中型银行发挥好“头雁”作用,带动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下行。全年 TMLF 操作三次,年末余额8226 亿元。
总体看,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取得积极成效,小微、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加大。普惠小微贷款“量增、面扩、价降”,2019 年增加 2.1 万亿元,是上年的 1.7 倍, 年末增速 23.1%,同比提高 7.9 个百分点;支持小微经营主体 2704 万户,同比增长26.4%;工农中建交五家大型银行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 4.7%,同比下降 0.74 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贷款 2019 年增加 3.8 万亿元,同比多增 1.1 万亿元,增量在企业贷款中占比为 42.5%,较上年同期高 7 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强结构调整力度,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用改革的办法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更多发挥“三档两优” 存款准备金框架尤其是普惠金融定向降准的作用,继续用好中期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以及宏观审慎评估等工具,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引导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作用,对小微、民营企业融资保持稳固支持。
八、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改革完善 LPR 形成机制,疏通货币政策传导。2019 年 8 月 17 日人民银行宣布完善LPR 形成机制,推出新的LPR 报价原则、形成方式、期限品种、报价银行、报价频率和运用要求。提高银行贷款定价的自主权,推动银行改进经营行为,坚决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 疏通市场化利率传导渠道。
积极督促 LPR 推广运用,稳妥推进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将银行新发放贷款运用LPR 的占比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促进银行积极有序运用LPR 定价,转变传统定价思维,将LPR 下降效果有效传导至贷款利率。2019 年末,新发放贷款中运用 LPR 的占比已达到 90%。2019 年 12 月 28 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存量贷款定价基准由原来的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 或固定利率。
LPR 改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作用已经显现。2019 年年初至 7 月,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一直在 5.3%附近波动,市场利率下行向企业贷款利率传导不足。8 月份以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已 6 次发布新机制下的LPR,1 年期LPR 较同期限基准利率下降了 20 个基点。随着LPR 报价稳中有降,企业贷款利率显著下降。
九、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继续推进汇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同时,注重预期引导,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2019 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最高为 6.6850 元,最低为 7.0884 元,244 个交易日中 113 个交易日升值、130 个交易日贬值,1 个交易日持平。最大单日升值幅度为 0.70%(469 点),最大单日贬值幅度为 0.66%(458 点)。人民币对国际主要货币汇率有贬有升,双向浮动。2019 年末, 人民币对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汇率中间价分别较 2018 年末贬值1.62%、升值 0.41%、贬值 5.18%和贬值 3.43%。2005 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至 2019 年末,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累计升值 18.64%, 对欧元汇率累计升值 28.13%,对日元汇率累计升值 14.00%。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直接交易成交活跃,流动性提升,降低了微观经济主体的汇兑成本,促进了双边贸易和投资。
2019 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与境外货币当局签署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下,境外货币当局动用人民币余额为 329.22 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动用外币余额折合 3.23 亿美元,对促进双边贸易投资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稳妥有序推进金融风险处置,深化金融机构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实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行动方案, 重点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取得突破性进展。针对结构性流动性紧张局面, 建立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动用存款准备金、流动性再贷款等防范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四道防线”,及时稳定了市场信心。
稳妥有序推进包商银行风险处置。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接管以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接管托管工作进展顺利,第一阶段大额债权收购与转让工作、第二阶段清产核资相关工作已顺利完成, 在此基础上,第三阶段市场化改革重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总体看, 果断实施接管发挥了及时“止血”作用,避免了包商银行风险进一步恶化。在最大限度保护存款人和客户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同时,依法依规打破了刚性兑付,严肃了市场纪律,防范道德风险, 促进了金融市场信用分层,推动了市场风险合理定价。在处置过程中, 人民银行充分发挥了央行“最后贷款人”作用,适时适度投放流动性, 及时稳定了市场信心,有效遏制了包商银行风险向其他中小金融机构蔓延,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积极推进恒丰银行、锦州银行改革重组,防止风险蔓延。在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指导下,恒丰银行遵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制定实施了“剥离不良、引战增资”两步走改革方案。2019 年 12 月 31 日, 恒丰银行顺利完成股改建账工作,标志着市场化重组基本完成。2019 年 6 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会同辽宁省政府推动锦州银行进行改革重组,增强了市场对锦州银行的信心, 改善了市场对中小金融机构稳健性预期,阻断了风险向其他中小金融 机构蔓延。目前人民银行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锦州银行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处置相当规模的风险资产并同步增资扩股,修复资产负债 表,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推动全面落实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方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改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有序推动建立健全董事会和完善治理结构、划分业务范围等改革举措。国家开发银行新一届董事会、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董事会均已成立并有效运转,继续推动其强化职能定位,加强风险防控,更好服务国家战略。
十一、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强化外汇市场监管,联合多部门开展打击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加强跨境监管合作,持续重拳整治非法网络炒汇,全力打击外汇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