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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文化事业建设费全年免,上海税务喊您来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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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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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4 02: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杨浦税务
标题: 【好消息】文化事业建设费全年免,上海税务喊您来退费!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yMTQxNTQ2NQ==&mid=2247485899&idx=2&sn=02caf1a14502f3dc7f74f3fe93554eb6&chksm=e83c588ddf4bd19b349e1ef0678253b490dc781509568a154d34319fa4d81352fa8702468c8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03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7-31 11:02 编辑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简称25号公告)的第三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戳下图查看政策原文)


Q:免征适用对象是哪些?

A: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费款所属期内提供广告服务或娱乐服务的缴费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Q:如何申报减免呢?



A:缴费人可通过Etax电子申报客户端、电子税务局及办税服务厅等途径申报所属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如实申报计费销售额,系统自动判断免征,缴费人申报即享受免征政策,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Q:今年已经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处理?

A:对已征的按25号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可以选择抵减2020年12月31日以后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也可选择退还。上海税务部门将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以免填单、电子化、批处理方式快捷办理!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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