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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两部门联合发文,医药反腐再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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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健委和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
自2021年至2024年,国家将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从“标本兼治”两个维度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水平。
我们做了重点梳理:
严禁回扣:
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严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
严守招采纪律:
1、不得干预招采工作
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各项内控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
2、优先采购、使用集采中选产品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政策规定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
加强制度与行动的联动:
1、依托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整治
依托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机制开展联合整治,加强部门间联动,对于经查实存在给付回扣、捆绑销售药品耗材等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企业信息要及时通报机制成员单位,依托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制度,对涉案医药企业依据裁量基准采取相应措施。
2、多部门加强核查检查
由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其可能涉及的其他违法经营活动开展调查,税务部门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涉税违法线索开展核查检查。各级地方卫生健康部门还应充分发挥本级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作用,强化“三医联动”,推动各部门对“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努力形成行风整治的强大合力。
规范医药代表行为:
1、建立医药代表拜访制度
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参照“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的方式,拟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
2、严惩医药代表违规违法行为
对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要及时驱离,对核实的输送回扣行为要及时上报,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要根据金额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严控药品耗材使用:
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对医疗重点环节开展监控,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要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
那么问题来了,医药合规如何破局?药企真正可直接拿来运用的合规体系与推广策略究竟如何打造?又该如何捋顺营销过程服务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可追溯性?如何才能将风险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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