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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延庆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延庆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公告(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延庆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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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延庆区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延庆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延庆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公告(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延庆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文日期: 2018-11-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延庆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延庆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公告(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延庆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延庆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公告(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延庆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延庆区税务局
  2018.11.30
  尊敬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
  事由: 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依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通知内容:除由集贸市场代征税款的个体工商户外,自2019年 1月 1日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终止定期定额后,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相关税款。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延庆区税务局
   2018年11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延庆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尊敬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税务事项通知公告》(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延庆区税务局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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