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关于开展1月6日前发放工资的扣缴义务人操作培训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关于开展1月6日前发放工资的扣缴义务人操作培训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
2018.12.19
尊敬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为确保扣缴义务人准确计算税款、熟练掌握申报操作,广大纳税人及时享受新税法全面实施的改革红利,我局计划对2019年1月6日前发放工资且执行过渡期政策后仍有个人所得税税款入库的扣缴义务人优先开展申报操作培训,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扣缴义务人于2018年12月20日前与您的主管税务所联系,我局会尽快通知您培训时间和地点。1月6日以后发放工资的其他扣缴义务人,我局将根据培训计划另行通知。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