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065
  • Tax100会员 28060
查看: 554|回复: 0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2993
2020-6-2 03: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taxhu.com?m=article&f=view&id=71689
发文单位: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黑地税发[1999]64号
文件名: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9-04-2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黑地税发[1999]64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黑地税发[1999]64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黑地税发[1999]64号
  全文有效
  1999年4月21日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9]52号《关于开展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为切实把征管质量考核工作落到实处,省局要求各地: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征管质量考核是强化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和检验征管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实施。结合实施“两项工程”和落实目标管理一并抓紧抓好。
  二、征管质量考核工作,是实施“两项工程”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组成由主要领导牵头,有关科(处)室参加的考核小组,按考核内容,进行认真考核。征管质量考核内容已纳入全省新的征管软件,在新软件投入使用前,各地可仍以现有的计算机数据为依据,统计上报;新软件投入使用后考核指标一律以计算机输出数据为准。
  三、为保证考核内容上报的及时准确,经省局研究,各地(市)报表综合工作统一由地(市)征管科负责汇总上报。上报时间定为每月15日前上报上月的考核情况。联系电话(传真)3602431;联系人;李欣欣。各地(市)对下要求的上报时间,由各地(市)自定。
  四、各地接本通知后,要结合本地(市)县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省局将在年末前对地(市)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并纳入目标管理一并进行考核。
  附件:1、征管质量考核情况月报表(一)(略)
  2、征管质量考核情况月报表(二)(略)
  3、征管质量考核情况月报表(三)(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