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超越梦想一起飞 于 2020-4-17 15:14 编辑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中所列33个执法项目的执法依据已全部废止。该公告调整对象已灭失,故宣布失效。 三、《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与《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调整对象相同且规定内容相同。省级国税机构地税机构合并后,明确废止《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按《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