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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第2号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定期定额征收户个人所得税所得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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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ssfgzqs/2015-07/30/content_bf0ff8cdb3ee43fd858379edf1f74312.shtml
发文单位: 广东省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2015年第2号
文件名: 广东省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第2号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定期定额征收户个人所得税所得率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5-07-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省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定期定额征收户个人所得税所得率的公告
2015年第2号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5年第2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定期定额

征收户个人所得税所得率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2014年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规范定期定额征收户管理,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定期定额征收户个人所得税所得率予以调整(详见附件1)。
本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市定期定额征收户个人所得税所得率的公告》(2014年第4号)同时废止。

附件:1.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定期定额征收户个人所得税所得率表
2.关于《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定期定额征收户个人所得税所得率的公告》的解读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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