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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ssie7

[各税种申报表填写说明] 2021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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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1-6-15 14: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填表说明



《本期委托加工收回情况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委托方填写,第一部分填报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在委托加工环节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第二部分填报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领用存情况。
二、本表第一部分第 1 栏“应税消费品名称”、第 5 栏“定额税率”和第 6 栏“比例税率”的填写同主表。
三、本表第一部分第 2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仅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填报,按所开具增值税发票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填写。
四、本表第一部分第 3 “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数量”:填写委托加工收回并取得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的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计量单位应与主表填表说明的附注 1《应税消费品名称、税率和计量单位对照表》一致。
五、本表第一部分第 4 “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填写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在委托加工环节,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的计税价格。
六、本表第一部分第 7 “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税款”:填写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一)实行从量定额计税: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税款=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
(二)实行从价定率计税: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税款=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三)实行复合计税: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税款=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比例税率七、本表第一部分第 8 “受托方(扣缴义务人)名称”、第 9 “受托方(扣缴义务人)识别号”:填写受托方信息。
八、本表第一部分第 10 “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号码”、第 11 “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开具日期”栏:填写受托加工方代扣代缴税款凭证上注明的信息。
九、本表第二部分第 1 栏“应税消费品名称”的填写同主表。
十、本表第二部分第 2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仅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填报,按所开具增值税发票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填写。
十一、本表第二部分第 3 “上期库存数量”:填写上期本表第二部分第 8 “本期结存数量”数值。
十二、本表第二部分第 4 “本期委托加工收回入库数量”:填写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数量,与本表第一部分第 3 “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数量”数值相等。
十三、本表第二部分第 5 “本期委托加工收回直接销售数量”:填写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的数量。
十四、本表第二部分第 6 “本期委托加工收回用于连续生产数量”:填写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填写本表第二部分第 6 “本期委托加工收回用于连续生产数量”的数值应等于附表 1-2《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成品油纳
税人适用)》第一部分第 4 “委托加工收回连续生产数量”数值。
十五、本表第二部分第 7 “本期结存数量”:填写期末留存的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库存数量,计算公式为:
本期结存数量=上期库存数量+本期委托加工收回入库数量-本期委托加工收回直接销售数量-本期委托加工收回用于连续生产数量,且本期结存数量≥0
十六、本表为 A4 横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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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1-6-15 14:2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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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1-6-15 14: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填表说明



《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适用)》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填报,于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一并报送。
二、本表第 2 栏“卷烟牌号规格”名称为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生产的卷烟牌号规格。
三、本表第 3 栏“卷烟类别”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划分的卷烟类别,即一类卷烟、二类卷烟、三类卷烟、四类卷烟和五类卷烟。
四、本表第 4 栏“卷烟类型”为国产卷烟、进口卷烟、罚没卷烟、其他。
五、本表第 5 栏“销售价格”为卷烟批发企业向零售单位销售卷烟的实际价格,不含增值税。计量单位为“元/条(200 支)”,非标准条包装的卷烟应折算成标准条卷烟价格。
六、本表第 6 栏“销量数量”为卷烟批发企业向零售单位销售卷烟的数量。计量单位为“万支”。
七、本表第 7 栏“销售额”为卷烟批发企业向零售单位销售卷烟的实际销售额,不含增值税。计量单位为“元”。八、本表为 A4 横式,仅报送电子文件,本表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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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生产企业合作生产卷烟消费税情况报告表(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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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生产企业合作生产卷烟消费税情况报告表(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人适用)》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人填报,未发生合作生产卷烟业务的纳税人不填报本表。二、本表第 1 栏“企业名称”:填写品牌输出方卷烟生产企业名称。
三、本表第 2 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品牌输出方卷烟生产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本表第 3 栏“企业名称”:填写品牌输入方卷烟生产企业名称。
五、本表第 4 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品牌输入方卷烟生产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六、本表第 6 栏“卷烟牌号规格”:填写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生产的卷烟牌号规格。
七、本表第 8 栏“销售价格”为品牌输入方卷烟生产企业销售卷烟的实际价格,不含增值税。计量单位为“元/条(200 支)”,非标准条包装的卷烟应折算成标准条卷烟价格。
八、本表第 9 栏“销售额”栏:填写品牌输入方卷烟生产企业销售卷烟额,不含增值税。计量单位为“元”。九、本表第 10 栏 “已缴纳税款”栏:由品牌输入方卷烟生产企业填写。
十、本表为 A4 横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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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附加税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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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消费税纳税人填报。
二、本表第 1 栏“消费税税额”:填写主表“本期应补(退)税额”栏数值。
三、本表第 2 栏“税(费)率(征收率)”:填写相应税(费)的税(费)率或征收率。
四、本表第 3 栏“本期应纳税(费)额”:填写本期按适用的税(费)率(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费)额。计算公式为:本期应纳税(费)额=消费税税额×税(费)率(征收率)
五、本表第 4 栏“减免性质代码”:按《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中附加税费适用的减免性质代码填写,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政策优惠不在此栏填写。有减免税(费)情况的必填。
六、本表第 5 栏“减免税(费)额”:填写本期减免的税(费)额。
七、本表“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政策”栏: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的,勾选“是”;否则,勾选“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     规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纳税人的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八、本表第 6 栏“减征比例(%)”:按当地省级政府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确定的减征比例填写。
九、本表第 7 栏“减征额”:计算公式为:减征额=(本期应纳税(费)额-减免税(费)额)×减征比例
十、本表第 8 栏“本期已缴税(费)额”:填写本期应纳税(费)额中已经缴纳的部分。
十一、本表第 9 栏“本期应补(退)税(费)额”: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补(退)税(费)额=本期应纳税(费)额-减免税(费)额-减征额-本期已缴税(费)额
十二、本表为 A4 横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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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与附加税申报表介绍


一、什么是增值税与附加税申报表?



        是国家税务总局在2021年4月12日所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中的第二条写到:        二、自2021年5月1日起,海南、陕西、大连和厦门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试点,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件4-10),《暂停执行文件和条款清单》(附件11)所列文件、条款同时暂停执行。


二、实行简并税费申报的好处

1.优化办税流程
2.减轻办税负担
3.提高办税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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