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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成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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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taxhu.com?m=article&f=view&id=117277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成立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8-09-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成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成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09-3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正式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省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大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国外、省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参与国际税收服务,承担国际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路284号,邮编:152001。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局)。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机构办公地点为绥化市北林区广安街42号,邮编:152001。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稽查局。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统筹稽查案源管理;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负责稽查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税收违法“黑名单”信息提供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机构办公地点为绥化市北林区广安街42号,邮编:152001。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负责北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绥棱县、庆安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相关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机构办公地点为绥化市北林区广安街42号,邮编:152001。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负责肇东市、兰西县、青冈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相关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机构办公地点为肇东市果园街196号,邮编:151100。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负责安达市、海伦市、望奎县、明水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相关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还在进行中)。机构办公地点为安达市金牛路167号,邮编:1514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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