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备注 |
1 | 本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本溪市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的通知 | 2003年12月29日 | 本地税发〔2003〕117号 | 全文有效 |
2 | 本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 2004年7月30日 | 本地税发〔2004〕97号 | 除该文件附件《本溪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行业应税所得率明细表》中“第五项建筑业应税所得率10%”已废止外,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
3 | 本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和明确部分行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 2004年8月1日 | 本地税发〔2004〕140号 | 除该文件附件《本溪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行业应税所得率明细表》中“第五项建筑、安装、装饰业应税所得率10%”已废止外,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
4 | 辽宁省本溪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 2014年6月27日 | 辽宁省本溪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 全文有效 |
5 | 辽宁省本溪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 2014年7月2日 | 辽宁省本溪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 全文有效 |
6 | 本溪市地方税务局 本溪市财政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 2015年2月9日 | 本地税发〔2015〕15号 | 全文有效 |
7 | 本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 | 2015年11月11日 | 本溪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 全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