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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已经执行新租赁准则,说明企业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由于您的会计差错以及发现差错都是发生在2021年度,可以直接在发现时:
1、用红字冲销原来的会计分录,然后用蓝字做出正确的会计分录,包括租赁期开始日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以及后续的使用权资产折旧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2、将正确的会计分录与错误的会计分录进行对比,然后只调整差错的净额(备注或摘要需要注明会计分录发生额产生的原因以及计算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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