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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答(3月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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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5 10: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答(3月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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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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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5 10: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1.本月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页面左侧没有【常用功能】模块,我公司申报增值税从哪里进入呢?

答:3月份对电子税务局进行了优化,登录后主界面左侧菜单栏的【常用功能】移到了界面中间的业务功能区域。纳税人也可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进入申报增值税。

  
2.社保重复申报,未缴款,重复申报的如何作废?

答:纳税人可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申报作废社保费】中作废重复申报的申报表即可。

  
4.点击进入不动产项目报告,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未查询到您的土地税源信息,无法办理此项业务!”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需要先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源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成功后,重新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不动产项目报告】模块办理即可。

  
5.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核定项目栏没有本次需要代开的税目如何处理?

答:核定项目是根据认定的增值税税费种信息带出(该税目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经营范围中主营业务内容,对应进行认定),纳税人可在【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认定管理查询】-【税费种认定查询】中查看,如确定未涵盖本次需要代开的税目,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修改税费认定相关信息。

6.省内跨区域涉税事项核销,在陕西省电子税务局上如何操作?

答:纳税人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后,首先点击右上角公司名称,切换到项目地所属税务机关,然后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模块进行办理。

  
7.个人在陕西省电子税务局成功申报车辆购置税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在哪里打印?

答:使用该个人账号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查询】-【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查询】模块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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