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723
  • Tax100会员 27876
查看: 655|回复: 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5617

主题

1万

帖子

9071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071
2021-3-24 11: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62509/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财政部,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
文件名: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21-02-1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为更好满足边境少数民族生活消费,现将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二、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予以退还。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无法追回专用发票的,不予免税。
特此公告。

附件: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生产企业名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2月19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