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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胡不归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 【全网最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探路税收新制度(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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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不会向我走来,我要自己走向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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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1-8-31 15: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税收支持体系打造“升级版” 长三角税收一体化提速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孙韶华


记者8月25日从税务部门获悉,日前,上海青浦、苏州吴江、嘉兴嘉善三地税务局共同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合作备忘录》,推出首批4类15项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清单。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推出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10项税收征管服务措施,与去年11月推出的16项税收服务举措构成“16+10”税收支持体系。


长三角电子税务局启动,到开展一体化税收经济分析,再到出台10项新服务措施……一项项举措落地,服务、征管、信息加速融合,在税收支持体系“升级版”的加持下,长三角税收一体化正跑出“加”速度。


“企业日常经营涉及许多税种,每个税种的申报期限不一致,对财务人员而言容易遗漏或者出错,综合申报方式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雅马哈乐器音响(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衡海燕说。


10项新举措中提到,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按次申报除外)、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统一按季度申报。“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涉税业务整合、办税流程简化,多项举措为纳税人带来办税便利。


在率先探索推行“五税合一”的上海,这项举措已让近50万纳税人享受到服务便利,并且这项举措很快将在长三角地区推广。上海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李纯表示,10项新举措进一步丰富了“服务共同体”内容。纳税申报预填、简化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办理流程、土地增值税免税事项办理环节简并,以及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等更多更便捷的申报服务类举措都将在长三角区域先行试水。


此外,16项服务举措中提出,“便利企业跨省迁移业务办理”“便利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办理”“便利跨省房产土地税源管理业务办理”。从“多轨”前行,到“并轨”同行,这些举措的落地,极大减轻了纳税人跨省办税负担。


“仅用10分钟就完成了电子税务局开户、跨省报验登记、预缴申报等跨省涉税事项办理。”日前,浙江银腾建设有限公司办税人员戴女士说。


据悉,自7月1日起,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办理功能已在三省两市电子税务局上线,支持长三角区域外出经营纳税人通过经营地电子税务局实现开户、报验管理、预缴申报、税款扣缴、信息反馈全流程线上办理,且办理时限从5至10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据测算,长三角区域每年约有20余万户次跨省报验业务,预计可减少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40余万次。


经济生产环环相扣,数据信息连链成势。由“链”到“网”,长三角区域税务部门盘活大数据资源、挖掘信息价值,用效率与实效,按下税收一体化“快进键”。


税收大数据是座“金山银库”。今年4月,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税务部门联合启动了“云链通”行动,通过深挖税收大数据,为纳税人以需寻供、以销寻路。自“云链通”行动开展以来,三地税务部门已为48户企业匹配了108户上下游企业。


在深挖税收大数据的同时,长三角地区税务部门不断加强信息支撑,搭建“信息网”,推进电子税务局一体化建设。目前,长三角电子税务局建设已正式启动。此外,针对大数据应用,税收信息链也正在长三角地区加速形成。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表示,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推进长三角税收一体化,是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一系列措施,适应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客观需要,在系统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方面发挥了先行指引和示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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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 17: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税收红利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质增效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www.ctaxnews.com.cn/2022-01/11/content_992035.html


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在服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使命。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统筹协调长三角地区税务部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通过持续推进长三角区域征管一体化、办税便利化举措,更高质量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助力经济发展稳中有进、进中提质。


税收红利赋能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2021年9月,中国以色列CEO合作论坛开幕式活动在位于上海市普陀区的中以(上海)创新园召开,为中以两国企业高管搭建科技创新交流平台,进一步促进中以合作。


螳螂慧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螳螂慧视)是最早一批进驻中以(上海)创新园的企业。“企业初创期的发展离不开区域政策扶持和税费优惠的支撑。”张晓峰坦言,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措施,让企业充分享受到了减税降费政策红利。2020年度,螳螂慧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430万元。2021年该政策“红利加码”,螳螂慧视在三季度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超过660万元。此外,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已收到退税金额140多万元。


螳螂慧视是税务部门一路护航“创新基因”的缩影。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成为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有效抓手,随着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企业研发创新的底气不断增强。“获得的优惠资金将持续投入光学、硬件、软件及人工智能算法等核心技术研发。”张晓峰表示。


科技创新不仅为实体经济注入发展动能,更有效拉动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数据显示,三年来,长三角地区企业不断加大高技术服务投入,占企业总投入比重由2018年的3.8%提升至2021年的4.4%。研发和技术服务贸易额占全国比重由2018年的27.5%提升至2021年的32.5%。


税收支持措施助力长三角一体化融合发展

记者梳理发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11月出台了16项税收支持措施,2020年再次推出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10项措施,形成“16+10”税收支持体系。受益于长三角地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有关地区迅速达成合作共识,从纵向产业一体化融合出发,再向横向区域一体化融合铺开。


从城乡产业纵向融合看,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长三角地区县域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销售收入占比由2018年的21.1%提升至2021年的23.6%。这其中,税务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助力打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区域一体化引领协调发展。


长三角发展纵合横通,全面协调新局面的产生,助推杭合创新带建设,推动杭州、合芜蚌两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互动,也协同推进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协作紧密的创业体系。数据显示,浙皖两地销售收入占长三角地区比重分别由2018年的25.8%和7.8%提升至2021年的29.6%和8.5%,与沪苏两地的差距逐渐缩小。


税务力量助推长三角地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长三角地区一直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


2013年9月29日,中国第一个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式成立,拉开了中国自贸区改革试验的大幕。而随着2020年9月安徽自贸试验区启动建设,全国自贸试验区战略布局实现了长三角全覆盖,形成百花齐放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在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的过程中,各地先行先试,探索形成了超过200个创新成果,不少经验已向全国推广。这其中,税收制度作为试验田内容之一屡屡创新,积累了丰富成果。与此同时,长三角各地税务部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为自贸试验区助力,为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力量。


作为先行者,上海自贸试验区不断完善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制度,推行对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所得税,启运港退税等税收政策创新,为其他自贸试验区奠定了税收制度基础。2019年,临港新片区成立并提出要建立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和政策,部分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的政策彰显了其鼓励技术创新与进一步开放的政策导向。


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自贸试验区成为我国探索形成新发展格局的试验场,税收则在这片改革开放的高地上,发挥自身力量,助推开放之门。三年来,外资企业进驻长三角意愿不断增强,长三角地区新办外资涉税市场主体占全国新增外资涉税市场主体的比重由2018年的22.1%提升至2021年的30.1%。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税费政策和优质服务的“双轮驱动”下,税务部门将更大力度融入一体化、服务一体化、推进一体化,释放改革红利,叠加政策利好,以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助力长三角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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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2-4-6 16:3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长三角区域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进入一体化操作阶段大企业有机会获得更多税收确定性

来源:中国税务报

原文链接:http://www.ctaxnews.com.cn/2022-04/01/content_995903.html


本报记者 李雨柔


为大企业提供税收确定性服务,是近年来“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工作重点之一,今年也不例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2〕5号)中明确提出,要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作为国际上解决税收不确定问题的常见举措,广东、青岛、宁波等多个省市在税收事先裁定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但目前跨省域的事先裁定并不多见。


突破:跨区域税收事先裁定有了制度基础

前段时间,上海、浙江和宁波等五地税务部门发布了《关于持续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探索实现长三角区域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一体化操作——这是长三角地区跨区域税收事先裁定的重要制度基础。


作为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总量规模最大、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板块,长三角区域的税务部门在税收事先裁定方面已经迈出了步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起草了《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管理办法(试行)》,在宁波市内明确事先裁定事项范围、程序、效力等方面内容,为当地千户集团企业提供政策确定性服务夯实基础。浙江省税务部门从2013年开始,相继为海康威视、娃哈哈、温州金帝集团等多家大企业提供事先裁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了关联交易、改制合并等重大事项中的涉税难题。


值得一提的是,由上海税务部门牵头建立的长三角区域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工作机制和重组事项服务机制,为探索实现长三角区域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一体化操作奠定了基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陈琳玲告诉记者,长三角区域的大企业遇到区域内税收政策解释或执行口径不一致的情况,或者是需要跨省(市)协调的重组并购、股权转让、关联交易等重大交易的涉税事项,可向当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税务部门将依申请集中统一协调处理,及时提出税务处理建议,提高税收政策确定性和执行统一性。上海税务部门借助这两项机制,成功协调解决了红星美凯龙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跨区域备案分歧。


实例:桐昆集团尝试跨区域事先裁定

总部位于浙江嘉兴的桐昆集团,是一家以化纤制造为主业的上市公司。2015年开始,浙江税务部门连续多年针对桐昆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供事先裁定服务,从最初仅在嘉兴地区的裁定,逐渐扩展到嘉兴、湖州的跨市域裁定。2021年,桐昆集团进一步拓展产业布局,计划在江苏南通、宿迁开展投资,预计年产500万吨PTA和240万吨聚酯纺丝,将发生集团内跨省域的大额关联交易。如何对这些关联交易做税务处理,将影响企业未来成本效益分析、投资决策等方面的准确性与合理性。为此,桐昆集团向浙江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提出申请,希望税务部门能够提供省级层面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裁定服务。


浙江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为桐昆集团提供跨省域事先裁定的过程中,浙江、江苏两地税务部门十分注重区域间的联动协调。收到企业提出的申请意向后,两地税务部门立即启动长三角区域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工作机制,共同召开两地省、市、县三级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部门与桐昆集团的对接见面会,了解企业具体需求和生产经营情况,就裁定政策依据及操作性等事项开展讨论研究。在明确企业具备开展事先裁定的良好基础后,两地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部门建立了工作联络小组,确定工作计划表,明确具体工作流程,为后续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此后,两地税务部门严格执行工作计划表,根据桐昆集团提供的相关资料,明确了本次裁定涉及的主体范围、交易对象和定价原则。同时,通过参观生产车间等方式,实地了解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以便清晰把握企业上下游产业链情况。经过十余次的磋商讨论,浙江、江苏两省省级层面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部门就裁定事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桐昆集团事先裁定备忘录初稿和裁定依据说明。在征求各业务科室、当地政府部门、法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最终两省税务部门正式出具了裁定意见,与桐昆集团签订了《大企业涉税事项事先裁定备忘录》。


根据工作计划,两地税务部门将把桐昆集团纳入跟踪监控管理范围,共同关注企业重大涉税事项的动态,指导企业准确做出税务处理。“此次跨省事先裁定的实现,不仅帮助企业解决了税收政策不确定的难题,也为探索实现长三角区域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一体化操作提供了参考案例。”浙江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有关负责人说。


总结:跨区域事先裁定重在协调统一

记者了解到,大企业对税收政策解释和执行的统一性往往有着较高的需求,因此,税收事先裁定这一举措受到不少企业的欢迎。从实践看,我国的税收事先裁定仍处于各地自行探索的阶段,在事先裁定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受理范围、受理机构、税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方面没有统一规定,各地税务部门对事先裁定的认识和实践存在较大差异。不过,如果能够深入总结桐昆集团尝试跨区域税收事先裁定的经验,举一反三,疏堵点治痛点,跨区域事先裁定未来是非常可期的。


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二级调研员陈华光认为,解决大企业复杂涉税问题,不能仅靠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部门单打独斗,需要多层级、多部门协调会商,结合企业意见、税政部门意见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意见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开展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工作,各部门之间有效的沟通协调十分关键。“统一制度规范、明确协调机制,是探索实现长三角区域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一体化操作的基础和前提。”陈华光说。


对此,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陈琳玲深表赞同。她认为,要想在长三角区域顺利推行跨区域事先裁定,有必要明确工作流程和办理规则。一方面,要确定裁定机关,可以长三角区域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工作机制为基础,探索成立长三角事先裁定联席会议,统一事先裁定的受理和文书制作。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打破地域界限,加强长三角区域税务部门的对话交流,明确各地税务部门工作职责,确保裁定结果合理,并得以有效执行。


信息的跨区域流转,是实现跨区域事先裁定的又一必要前提。陈琳玲告诉记者,目前,在跨区域涉税事项的处理中,考虑到保密要求等因素,信息和文件的流转多靠纸质传送,缺乏规范化的信息化手段,不利于事项的高效处理和痕迹化管理。


基于此,浙江省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有关负责人建议,以探索实现长三角区域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一体化操作为契机,构建以税务为核心的纵向协作机制、以其他部门为协助的横向配合机制,在长三角区域各部门范围内形成服务大企业的合作格局。具体来说,就是建立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和跨区域统一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在此基础上,加强与长三角区域财政、银行、海关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充分利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化资源,不断提高长三角区域大企业税收服务工作质效。


(参与本文采写的有:虞立教、高晗、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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