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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是由多种费用组成的,税法中是分别进行规定的。
一、交通费的进项税额抵扣
(一)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一条“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中就做出了限制性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由于员工属于子公司的员工,意味着是跟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不是作为劳务派遣到母公司工作的,则母公司就不能就该员工差旅费中的交通费做进项税额抵扣。
如果出差驾驶车辆属于企业所有的,那就比较简单,出差途中发生的车辆费用,直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就行,此处不赘述。
(二)自驾车出差的费用
如果出差驾驶的车辆属于母公司所有的,那就比较简单,出差途中发生的车辆费用,直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就行。
如果是租用租车公司的汽车,则租赁费和按租赁合同必须是母公司名义,然后直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就行了。
如果属于“私车公用”的情况,则比较麻烦,因为税法没有这方面的专门规定,各地在具体执行标准也是不同的。因此,企业财务人员首先要了解并掌握当地的具体情况,避免把不该抵扣的进项税额给抵扣了。
二、住宿费的进项抵扣
营改增后,住宿费就能抵扣进项税额了。母公司财务人员主要需要关注住宿费专票的开具是否正确,抬头必须是母公司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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