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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 税收是怎样形成的呢?快来看一看各国税收制度的历史变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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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6 17: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国税收制度的历史变迁
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税收制度的演变,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早期社会税收制度的演变
      税收制度的演变受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以土地为中心的农业经济决定了当时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只能来自于按土地面积课征的土地税按人口课征的人头税等税收。这些税收通常按课税对象的外部标志如人口数、土地面积等作为计税标准,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并不相符,税收负担很不合理,因此,是一种原始的、简单的直接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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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生产和流通的规模及范围不断扩大,为课征商品流通税包括国内消费税和进口关税创造了条件,源源不断的商品课税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进口关税还可保护本国工商业的发展,因此是与当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相适应的,国内消费税和关税等间接税逐步取代了原始的直接税成为20世纪初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税收来源。但是这种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收制度持续时间不长,其阻碍资本主义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缺陷便显现出来,例如,商品交易环节和次数越多,商品流通税的重复征税现象就越严重,不利于社会化大生产;保护关税制度也妨碍了资本主义国家对外贸易的发展。与此同时,资本主义经济的高度发展使社会纯收入不断增长,为所得课税带来了丰裕的税源,为实行所得税创造了前提条件。



2、现代社会税收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现代税收制度的形成是近百年来的事情,它的确立以所得税的征收并在税收结构中取得主体地位为标志,经历百年来世界范围的几次大的税收制度结构性变革,不断得到发展。

(1)广泛实行所得税制
      所得税在一些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最初都是以“战时税”的形式出现的,由于它的诸多优点,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先后在一些国家站稳脚跟成为“固定税”。例如,英国在1799年、美国在1862年、德国在1808年、日本在1887年都是因为战争的原因,为了筹措战争期间的军费开征所得税,并随着战争的结束而废止,法国也在1848年因普法战争曾有过实行所得税的建议。最终,英国是在1842年、美国在1913年、德国在1891年、法国在1914年使所得税成为一个永久性的税种,日本也在1920年和1926年对所得税制进行了两次大的改革,将分类征收改为综合征收。此后,许多国家先后引进了所得税,所得税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实行。
      工业化国家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由20世纪初的10%左右上升到20世纪50年代及其以后的30%左右甚至更高,其中约有一半的贡献来自于所得税,另一半则来自于社会保障税。所得税使得成千上万的企业和居民成为直接纳税人,并真正成为征收普遍的一个大众化的税种


(2)普遍推行社会保障制度,开征社会保障税
      德国于1889年首先制定了第一个社会保障法规。随后,英国于1908年、法国于1910年、瑞典于1913年、意大利于1919年都先后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美国起步较晚,直至1935年才作为罗斯福新政的一部分制定了社会保障法。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和一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先后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背景和财政的承受能力,建立了符合各国情况的社会保障制度,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目前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都征收社会保障税或社会保障税性质的缴款。
      近些年来在奥地利、捷克、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意大利、日本、冰岛、卢森堡、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国,社会保障税已成为第一号税种。这个税种的产生与发展,对于税收基本理论的研究,包括税收的性质、税与费的分界、税负的转嫁与归宿等问题,都开辟了新的视野。



(3)增值税的采用和推广
      法国1954年首次采用增值税,自此增值税便以一般商品和劳务税的发展形态先是在原欧共体国家、后在世界各国推广开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增值税在世界范围的发展加速,在目前已开征增值税的140多个国家中,有90个左右的国家是在近十几年中开征的。增值税克服了传统销售税在商品流通领域的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增值税正以其中性特征而成为商品和劳务课税的发展方向和核心税种。目前,增值税不仅是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主体税种,也是法国、德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的重要税种,是世界各国重要的税收来源


(4)消除股息在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所得税的重复征收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一些发达国家纷纷采取措施着手解决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股息分配在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重复征税,在公司层面避免重复征税的办法主要是股息扣除制和双税率制

      股息扣除制是指在对公司计征所得税时,对已分配的股息比照利息来处理,准予从应税所得中全部或部分扣除;双税率制是指对公司留存利润和分配利润分别按高低不同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对留存利润适用正常税率,对分配利润适用较低税率。在个人层面避免重复征税的办法主要是归集抵免制和股息免税制。归集抵免制是指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股息所对应的公司分配利润已支付的公司所得税全部或部分抵免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股息免税制即对股东的股息收入允许其全部或部分排除在个人综合收入之外,不再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措施中,以归集抵免制在发达国家的应用最为普遍。避免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重复征税是所得税领域的又一次变革。

(5)20世纪80年代以降低所得税税率、扩大税基为核心内容的税制改革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以提高效率、增进公平和简化税制为主要目标的税制改革从发达国家开始逐渐席卷全球,世界主要国家的税收制度都因此发生了重大变革。在此次改革以前,西方发达国家税收制度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所得税的边际税率过高,抑制劳动供给,造成效率损失;二是税收优惠过多,导致税基缩小和税负不公;三是税制复杂,加大了税收成本。这次税制改革首先由英国发起,1979年英国保守党领袖撒切尔夫人上台不久,即开始对所得税进行改革。接着,美国、法国、德国、瑞典、荷兰、丹麦、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也进行了税制改革。





那么,税收分类和税收制度有何联系?

税收分类是研究税收制度的基础。根据不同的标准税收有不同的分类:
   最常用的一种分类方法:以课税对象为标准的税收分类方法。
   其他:税收权限及其收入的归属、税负转嫁与否、计征标准的不同、税收与价格的关系等不同标准

当今世界各国的税制结构模式有哪几种?


     大体有两种——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多是以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为主体,发展中国家则多是以商品和劳务税为主体。
      就现代税收制度体系而言,商品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税是当今世界各国通行的税类。税收管理体制多与国家结构和政治体制相关,一般来看,联邦制国家的税收权限相对分散,单一制国家的税收权限相对集中。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其税收制度的决定性因素,此外,一国的经济和行政管理水平、政府职能范围大小、一定时期政府的政策目标以及政治体制、法律、历史、文化等因素也不同程度地对税收制度产生影响。所得税产生以前,各国的税制结构经历了由简单、原始的直接税为主体向以间接税为主体的转变;所得税产生以后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以后,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又转向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现代税制,社会保障税和增值税的采用和发展以及20世纪80年代世界范围的税制改革又将这种现代税制进一步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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