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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广州税信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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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 10: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广州税信码”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21-03-0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广州税信码”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广州税信码”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3.1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为了方便您快速查询和展示自身的基本信息、纳税情况和纳税信用级别,增强信用结果应用,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税收营商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主动探索作为,在全省首创推出“广州税信码”并即日起启用,为广大企业纳税人提供纳税信用“亮码”服务。
  “广州税信码”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将反映企业纳税信用的主要信息一键生成二维码,扫码后可直接展示纳税人的注册资本、登记日期、登记状态、企业类型、纳税信用级别以及企业年度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近五年纳税等情况。“广州税信码”信息通过手机微信即可完成推送,随时“亮码”,随时展示,是您可随身携带的“信用电子名片”。
  “广州税信码”信息是由税务部门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风险管理系统等多个业务系统中提取并运用区块链技术留存,不可篡改。同时,“广州税信码”只能由实名认证用户自己去生成并在有效期限内使用,信息传输全过程使用高强度的加密技术,最大限度地杜绝信息泄露和信息被滥用,保障信息权威安全。
  “广州税信码”使用非常简单,您只需打开微信,依次进入“广州税务企业号->税信码”,选择需要展示的信息即可一键生成二维码。自身可点击二维码进行展示或提供其他方扫码后查阅。(详见图示)。
  您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或通过我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反映。
  特此通告。
  附:“广州税信码”使用图示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1年3月1日
  “广州税信码”使用图示
  
  “广州税信码”地址页面—点击进入后页面—“广州税信码”显示页面
  
  “广州税信码”扫码后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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