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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是把税务问题与会计问题混在一起了。
原则上,税务处理是按照税法规定处理就行,与会计具体怎么核算没有太大的关系。
您问题的核心就是:如果存货不在“存货”中核算,税务上能不能开具发票?
我的理解是可以的,因为您发票上的存货并不是凭空冒出来的,而是您购买进来的。虽然企业账上没有记载赠品的进销存,但是在税务局的电子底账上,人家税务局已经给企业做好了进销存记录,只要开具出去的发票数量不要大于购进数量,税务方面就是没有问题的。
由于您已经在同一张发票上,把赠品给开具上去了,因此就不再存在需要“视同销售”了,再视同销售的话就会多交税,您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赠品及折扣就算是白开了。
由于您赠品不入库,这样处理显得不好理解,有点绕,很容易被绕迷糊。建议还是先入库,随货销售再出库进成本,而不是直接计入销售费用。否则您直接或税务人员都容易绕迷糊,最后导致企业多交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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