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27
  • Tax100会员 28018
查看: 505|回复: 0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呼市各区耕地占用税执行税率的批复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489
2020-6-1 22:4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taxhu.com?m=article&f=view&id=63592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地税[2000]171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呼市各区耕地占用税执行税率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0-11-1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内地税[2000]171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呼市各区耕地占用税执行税率的批复
  内地税[2000]171号
  全文有效
  呼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耕地占用税税率执行的问题的请示》(呼地税政四字[2000]第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应根据人均占有耕地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对此考虑到原郊区与回民区、玉泉区、新城区人均占有耕地和经济发展情况差别不大的实际,为保持税法的稳定性和统一性,原郊区重新划归的乡(镇),应继续执行原定税额。
  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