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32
  • Tax100会员 27961
查看: 605|回复: 1

运送疫情防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取得的收入能否免征增值税?

42

主题

43

帖子

132

积分

实习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32
2020-12-14 11: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铁路运输企业多次组织运力,运送用于疫情防控的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取得的这些运输收入能否免征增值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514

帖子

595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595

Tax100人物

2020-12-14 11: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内的企业,可以免征。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规定;

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