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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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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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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5 11: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159450/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20-12-04
政策解读: https://www.tax100.com/thread-323061-1-1.html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二、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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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0-12-7 17:3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的解读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公告》?

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后,为尽可能使大多数纳税人在预扣预缴环节就精准预缴税款、提前享受改革红利,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这样大部分仅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预缴税款与全年应纳税款一致,次年就不用再进行汇算清缴,办税负担得以有效减轻。从新税制实施首年情况看,这一预扣预缴制度安排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相当部分纳税人预缴阶段即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并且不用办理汇算清缴。但也发现,有部分固定从一处取薪且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纳税人,虽然全年算账不用缴税,但因其各月间收入波动较大或者前高后低等原因,年中无法判断全年所得情况而某一个或几个月份被预扣预缴了税款,年度终了后仍需申请退税。

对此,考虑到新税制实施已有一个完整的纳税周期,纳税人也有了执行新税制后的全年收入纳税数据,对该部分工作稳定且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群体,在享受原税改红利基础上,可对其税款预扣预缴方法进行优化,进一步减轻其办税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统筹考虑纳税人预扣预缴阶段税收负担和财政收入稳定性,出台了《公告》,这也有助于更好地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公告》优化了哪些纳税人的预扣预缴方法?

《公告》主要优化了两类纳税人的预扣预缴方法:

一是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具体来说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二是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如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同样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取酬且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申报了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劳务报酬(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取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例】小李2020年至2021年都是A单位员工。A单位2020年1-12月每月均为小李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假设小李2020年工薪收入合计54000元,则小李2021年可适用本公告。

【例】小赵2020年3-12月在B单位工作且全年工薪收入54000元。假设小赵2021年还在B单位工作,但因其上年并非都在B单位,则不适用本公告。

三、优化后的预扣预缴方法是什么?

对符合《公告》规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不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同时,依据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仍应按税法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例】小张为A单位员工,2020年1-12月在A单位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单位为其办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2021年,A单位1月给其发放10000元工资,2-12月每月发放4000元工资。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等各项扣除情况下,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小张1月需预缴个税(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无需预缴个税;全年算账,因其年收入不足6万元,故通过汇算清缴可退税150元。采用本公告规定的新预扣预缴方法后,小张自1月份起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计减除费用6万元而无需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也就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例】小周为A单位员工,2020年1-12月在A单位取得工资薪金50000元,单位为其办理了2020年1-12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2021年,A单位每月给其发放工资8000元、个人按国家标准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在不考虑其他扣除情况下,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小周每月需预缴个税30元。采用本公告规定的新预扣预缴方法后,1-7月份,小周因其累计收入(8000×7个月=56000元)不足6万元而无需缴税;从8月份起,小张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每月需要预扣预缴的税款计算如下:

8月预扣预缴税款=(8000×8-2000×8-60000)×3%-0=0元

9月预扣预缴税款=(8000×9-2000×9-60000)×3%-0=0元

10月预扣预缴税款=(8000×10-2000×10-60000)×3%-0=0元

11月预扣预缴税款=(8000×11-2000×11-60000)×3%-0=180元

12月预扣预缴税款=(8000×12-2000×12-60000)×3%-180=180元

需要说明的是,对符合本《公告》条件的纳税人,如扣缴义务人预计本年度发放给其的收入将超过6万元,纳税人需要纳税记录或者本人有多处所得合并后全年收入预计超过6万元等原因,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可在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前经双方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例】上例中,假设A单位预计2021年为小周全年发放工资96000元,可在2021年1月工资发放前和小周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每月扣缴申报30元税款。

四、《公告》出台后,扣缴义务人该如何操作?

采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并预扣本年度1月份个人所得税时,系统会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自动汇总并提示可能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扣缴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核对、确认后,即可按本《公告》规定的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采用纸质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则需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判断符合《公告》规定的纳税人,再按本公告执行,并需从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起,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填写“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

五、《公告》实施时间是什么?

《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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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0-12-9 09:5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年个税新政!2020年收入不超6万,2021年无需预缴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税总局【2020】第19号,对2020年度同一单位取得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个人,在2021年度仍在该单位任职的,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的,无需预扣预缴个税,超过6万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税,以后年份依此类推。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公告如下:

  
  

哪些纳税人符合?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1?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上一个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家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薪所得个税;

(2)上一个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薪收入(包括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薪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

(3)在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薪所得。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居民个人,如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同样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上一个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家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劳务报酬所得个税;

(2)上一个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劳务报酬收入( 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

(3)在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取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劳务报酬。


总结
当纳税人满足以上条件时,可按公告要求预扣预缴个税。
如:2020年度符合第(1)?(2)条件,2021年符合第(3)条件,自2021年开始即可享受新的预扣预缴方法计算个税。
  

举例说明,符合与不符合情形及计税计算
1?适用与不适用公告的情形:

【例1】小王2020年1月至12月,以及2021年都在同一单位(A)员工。A单位在2020年1-12月每月均为小李办理了全额工薪所得个税明细申报,假设小王2020年工薪收入合计54000元,则小王在2021年可适用本公告的计税方式。

【例2】小李2020年3月至12月,以及2021年都在同一单位(B)员工。B单位在2020年3-12月每月均为小李办理了全额工薪所得个税明细申报,虽然2021年小李仍在B单位,但因2020年全年不都在B单位,则小李在2021年不适用本公告的计税方式。
  
2?适用本公告计税方式时,计算个税的变化:

【例1】小张2020年1月至12月在C单位全年取得54000元,2021年1月在C单位取得10000元工资,2-12月每月收入4000元,暂不考虑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按照原计算方式和新计算方式,计算小张的纳税情况。



  • 原预扣预缴方式:
1月应缴个税:(10000-5000)×3%=150元。
其它月份无需缴纳个税,收入未超过6万元。年终需办理汇算清缴,小张退税150元。



  • 新预扣预缴方式:
1月应缴个税:(10000-60000)×3%=0。
全年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其它月份同样不需要缴纳个税,年终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例2】小刘2020年1月至12月在C单位全年取得54000元,2021年1-12月每月收入8000元,个人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合计2500元,分别按照原计算方式和新计算方式,计算小张的纳税情况。



  • 原预扣预缴方式:

1月应缴个税:(8000-2500-5000)×3%=15元;
2月应缴个税:(8000×2-2500×2-5000×2)×3%=30-+15=15元;
3月应缴个税:(8000×3-2500×3-5000×3)×3%=45-30=15元。
4月应缴个税:(8000×4-2500×4-5000×4)×3%=60-45=15元。
5月应缴个税:(8000×5-2500×5-5000×5)×3%=75-60=15元。
6月应缴个税:(8000×6-2500×6-5000×6)×3%=90-75=15元。
7月应缴个税:(8000×7-2500×7-5000×7)×3%=105-90=15元。
8月应缴个税:(8000×8-2500×8-5000×8)×3%=120-105=15元。
9月应缴个税:(8000×9-2500×9-5000×9)×3%=135-120=15元。
10月应缴个税:(8000×10-2500×10-5000×10)×3%=150-135=15元。
11月应缴个税:(8000×11-2500×11-5000×11)×3%=165-150=15元。
12月应缴个税:(8000×12-2500×12-5000×12)×3%=180-165=15元。


汇总成表如下:(原预扣预缴计算个税方式)




  • 新预扣预缴方式:


1-7月累计收入不足6万,无需预缴个税。
8月应缴个税:(8000×8-2500×8-60000)×3%=0元。
9月应缴个税:(8000×9-2500×9-60000)×3%=0-0=0元。
10月应缴个税:(8000×10-2500×10-60000)×3%=0-0=0元。
11月应缴个税:(8000×11-2500×11-60000)×3%=15-0=15元。
12月应缴个税:(8000×12-2500×12-60000)×3%=180-15=165元。

  
汇总成表如下:(本公告新预扣预缴个税方法)



注:小刘的纳税额相同,收入小于6万的月份,无需申报个税,超过6万的当月开始预扣预缴个税。虽然小刘符合新个税计算方式,但2021年度全年收入为96000元,单位计税时可以和小刘确认,按照原预扣预缴方式每月扣缴申报15元税款。
  

用人单位(扣缴义务人)该如何操作确认?
当用人单位计算并预扣本年度1月份个税时,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的,系统会根据上年扣缴申报情况,自动汇总并提示符合条件的员工,用人单位经过确认、核实后,可按照《本公告》规定预扣预缴个税。

如果采取纸质申报的,用人单位需要根据上年扣缴申报情况,自行判断、核实并确认符合条件人员,从1月申报起,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上填写“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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