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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何要求代开这么大额的中药材销售发票?这些中药材都是他自家种植的?”日前,面对一位前来办理代开中药材销售发票的纳税人,河南省嵩县国税局旧县分局工作人员不由地警觉起来。税务人员发现,该纳税人此次共申请办理三笔代开中药材销售发票业务,单笔在80万元~150万元之间,销售对象为外地一家制药厂。
由于旧县分局头一回遇到如此大的代开金额,加上中药材销售是免税项目,税务人员打起十二分精神,仔细查验纳税人提供的所有代开资料。经过一番排查,其中一份代开药名为“茯苓”的申请资料引起税务人员的高度怀疑,原因是当地鲜有人种植这种药材,且此人申报的茯苓销售数量又如此之大,遂怀疑其相关代开项目的真实性。
根据规定,只要纳税人提供资料齐全,税务机关就不能拒绝为纳税人代开发票。为排除心中的疑惑,避免税款流失,税务人员重新审查资料。当发现该纳税人的药材种植地距离税务机关不远时,税务人员提出需到种植地实地调查。
10分钟后,税务人员即跟随该纳税人到达目的地。仔细查看后,税务人员发现这块占地约60亩的药材种植地上,种的全是金银花,并没有茯苓。“你的代开发票项目里不是有茯苓吗?这是怎么回事?”税务人员询问。“我,我将茯苓种在很远的坡地上了。”该纳税人支吾着回答。税务人员要求前去查看,该纳税人以“地里的茯苓已经采挖完”、“那片坡地距离这儿太远且不通车”等为由,拒绝带税务人员前往。
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税务人员查明,该纳税人此次申请代开的中药材销售发票全部为虚开性质。该纳税人承认,由于中药材销售属于农产品免税项目,同时购买中药材的药厂凭中药材销售发票可以按照10%的税率抵扣增值税,就应人需求想出了虚假代开中药材销售发票的主意。最终,税务人员及时避免了几十万元的税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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