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26
  • Tax100会员 32653
查看: 848|回复: 0

国税函〔2005〕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967
2020-5-28 12: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ebei.chinatax.gov.cn/hbsw/sszc/zxwj/202005/t20200521_2639003.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国税函〔2005〕39号
文件名: 国税函〔2005〕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5年01月14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费税有关问题的请示》(川国税发〔2004〕58号)收悉,批复如下:
  根据《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发〔1998〕192号)规定,四川省古杉化学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属于柴油消费税征税范围。因此,同意你局意见,对四川省古杉化学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征收消费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