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80
  • Tax100会员 33144
查看: 2473|回复: 1

如何认定和解除非正常户?

2283

主题

2299

帖子

2517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2517
2020-9-15 23: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21

主题

1830

帖子

1892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892
2020-9-15 23: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规定:“三、关于非正常户的认定与解除

(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纳税人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处理。

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

(二)对欠税的非正常户,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追征税款及滞纳金。

(三)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就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解除。

……

五、本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欠缴税金核算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193号印发)第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第三条第(三)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二条第一款同时废止。”[威科先行]


官方链接请见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