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84
  • Tax100会员 28001
查看: 449|回复: 1

[车船税] 营改增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如何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

1009

主题

1235

帖子

1174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174
2020-5-27 02: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营改增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如何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17

主题

1万

帖子

9071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071
2020-5-27 02: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规定:“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