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76
  • Tax100会员 27980
查看: 539|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831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310
2020-8-23 10: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20-04-0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20-4-3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的有关规定,现将《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废止条款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4年9月29日
  冀地税发﹝2004﹞67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
  第六条第四项“(四)纳税人申请核定比例征收的”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0年4月3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为了推进依法治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适应变化发展的征管需要,结合我省征管实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决定将《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冀地税发〔2004〕67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第六条第四项予以废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