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管公积金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简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的通知
津公积金中心发〔2018〕97 号
各区,各委局(集团公司),各驻津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工作,推动“五减”改革,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安全管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简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关业务,现通知如下:
一、“减环节”,简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
缴存单位为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不再由单位为职工申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本人直接持身份证可就近前往我市建设银行任一储蓄网点办理卡片申领。职工可关注“中国建设银行”微信公众号查询附近营业网点信息。
二、“减时限”,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制卡、补卡时限由7个工作日调整为1个工作日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次日可申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可登陆公积金中心网站(网址:www.zfgjj.cn)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查询账户设立及持卡信息。
三、本通知自2018年6月26日起施行。
2018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