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社局
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劳社函[2007]13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120号)要求,现将《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请予2007年7月1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报送厅规划财务监督处。
联 系 人:刘爱文
联系电话:027-87898122
邮 箱:hblawen@yahoo.com.cn
附件: 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120号)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第157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广泛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形势任务,增强基金安全意识,提高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结合实际推动工作开展,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同时,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社保基金的重要性,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目的
(一)提高对社会保险基金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是制度运行的物质基础,是广大参保人员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的主要来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侵占。树立基金纪律是“高压线”的意识,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基金安全,在行动上自觉维护基金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要情报告制度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制约机制,堵塞工作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基金风险。
(三)提高基金安全程度。按照边学习边提高,边教育边整改的原则,把教育活动贯穿到实际工作中,使审计和内控制度检查发现的问题切实得到整改,使各项加强基金管理监督的措施得到落实,使基金安全程度得到明显提高,使社会对基金管理情况得到全面了解,使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险工作更加放心。
三、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集中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1、6月上旬,召开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视频会议,组织全省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集中学习党和国家关于社保基金管理监督的政策法规。会议内容为:规划财务监督处讲解社保基金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局讲解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关要求和基本知识;就业局讲解失业保险征缴和发放过程中防止基金损失的措施和办法;医保中心讲解医疗保险协议和结算管理;纪检监察室剖析基金管理中有关纪律处分的法律、法规和违规违纪反面典型案例;请两个市、县介绍加强基金管理,增强基金安全的经验和做法。
2、5月底以前,将劳动保障部编辑出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规文件汇编》和《社会保险基金违规案件警示录》两本书发放到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由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基金监督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和经办机构全面系统地学习。
3、5月底前,编印社保基金管理监督简明手册,发给全省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干部职工学习。
4、6月1日至30日期间,印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警言警句,全省县以上劳动保障局和经办机构统一在办公楼前悬挂有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标语的横幅,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张贴、悬挂基金监督警言警句。宣传标语和警言警句附后,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宣传标语。
(二)落实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措施
1、5月至6月底,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全面审计工作,完成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自查,将社保基金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基金风险的措施,提高基金管理水平。
2、5月份,对社保基金违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认真查处并在全省通报,以此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防范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3、6月份,省厅研究制定我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意见。各级经办机构按照劳动保障部印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内部控制办法和防范基金风险的措施。
4、6月1日至30日,全省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对外公布并在服务场所上墙。
5、6月份,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出台的社会保险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研究制定我省社会保险基金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落实定期向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披露社会保险基金信息的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6、6月初,向社会再次公布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信箱,接受群众对基金安全的举报和投诉。
(三)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1、5月底,在“湖北省劳动保障信息网站”设立“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专栏”,充实有关基金安全的政策规定和内容。在网站主页上设计宣传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的图文和声像广告讯息。
2、6月份,在《楚天都市报》等媒体刊登有关社保基金安全的政策规定。
3、6月份,邀请厅领导、专家、学者、社会人士在湖北电视台就基金安全问题进行交流探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措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明确一名局领导负责抓落实。各基金监督机构和经办机构要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在劳动保障局的领导下,制定本地区的活动方案,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二)扎实开展,注重效果。教育活动既要立足当地实际,保证系统干部职工有一定的参与方式,又不搞形式主义,重在入脑和践行,真正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持之以恒。各地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把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推动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探索建立维护基金安全的长效机制。
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标语和警言警句
(供宣传时参考)
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3、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确保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4、提高基金管理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5、切实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6、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约机制。
7、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8、社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必须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切实管好,确保安全。
9、社会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
10、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堵塞征缴、支付和运营环节的漏洞。
11、基金安全,就是干部安全;保护基金,也是保护干部。
12、坚决杜绝一切违法违规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