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社局
关于印发《湖北省用人单位职工转岗培训安置补贴办法》的通知
鄂人社发〔2010〕60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功能,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开展内部职工转岗培训安置,稳定就业,根据《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8]60号)规定,我们制定了《湖北省用人单位职工转岗培训安置补贴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财 政 厅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