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5112
  • Tax100会员 34081
查看: 541|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关于税控服务第三方收费情况的告知书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0-8-6 14: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关于税控服务第三方收费情况的告知书
发文日期: 2019-06-1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关于税控服务第三方收费情况的告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关于税控服务第三方收费情况的告知书
  全文有效
  2019-6-13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保障您不花冤枉钱,享受到优质的税控服务,请认真阅读给您的这份告知书。
  一、当您办理完登记,前台人员会向您发放《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自主选择税控服务单位领购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二、哈密市共有2家税控服务单位,分别为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东疆分公司和新疆百旺金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收费标准一致。根据(发改价格〔2017〕1243号)文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价格明细如下:(1)必须购买的设备金税盘或税控盘均为每个200元;(2)自主购买的设备报税盘每个100元。
  三、您在首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所支付的费用,以及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用,均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四、有关技术服务单位提供服务时,要与您签署服务协议,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和服务内容,明确区分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不提供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的,不得收取费用。任何技术服务单位和税控系统产品供货单位,均不得向您强行推销或搭售扫描仪、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
  五、如果您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选择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并根据所选择平台查询已开具的发票。新疆在税务局备案的有2家,一是航天信息所属的51发票平台、二是百旺金赋所属的百望发票云,两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均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板式的生成和打印。
  纳税人投诉电话:0902-2312120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