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76
  • Tax100会员 33153
查看: 732|回复: 0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甘地税一[1998]35号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7257
2020-8-6 13: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甘地税一[1998]35号
文件名: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甘地税一[1998]35号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8-08-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甘地税一[1998]35号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甘地税一[1998]35号
  全文有效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8]10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规定自1998年7月1日起,对随商业个体经营增值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均应按调整后的增值税征收率征收入库的增值税税额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