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地方税务局
安顺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
安顺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安顺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
安顺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2-2-13
根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2011第11号)规定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调整幅度,结合我市实际,全市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自2012年1月1日起,按新调整的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安顺市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
发: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局领导、市局各工作机构
抄送: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安顺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2年2月13日印发
附件:安顺市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
行 业
| 附征率
| 商业
| 2%
| 工业
| 2%
| 交通运输业
| 1.5%
| 娱乐业
| 5%
| 服务业
| 2%
| 采掘业
| 5%
| 建筑安装业
| 3%
| 文化体育业
| 2%
| 其他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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