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关于开展面向税务人员培训的通知
黔地税纳便函〔2017〕40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关于开展面向税务人员培训的通知
黔地税纳便函〔2017〕40号
全文有效
2017-6-7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贵安新区地方税务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地方税务局,仁怀市、威宁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管理部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进一步减税措施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160号)、《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新减税措施专项宣传辅导培训方案>的通知》(黔地税发〔2017〕60号)及总局视频会议要求,省局组织开展面向税务人员的培训。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在各自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频培训内容
对出台的减税政策、公告以及相应配套的管理服务措施进行解读和宣讲。
二、视频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7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
(二)地点:省局机关五楼会议室设主会场。各市、州局,各县(区)地税局设分会场。
三、参加人员
(一)省局参加人员
省局相关处室人员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相关工作人员。
(二)各地参加人员
1.各市(州、区)地方税务局所得税科、纳税服务科、地方税科全体人员。
2.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以及承担其他受理咨询解答、投诉举报等职责的工作人员。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认真做好参训组织工作,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遵守会场纪律。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应留足必要的值班人员,确保正常的办税秩序。
(二)省局于6月8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时组织视频技术调试,各地请提前做好联调配合事宜,确保视频会议线路畅通。
(三)各县(市、区)地税局参会有关事宜请各市(州、区)地税局代为通知(仁怀市、威宁县地税局除外)。
各地将培训开展情况、服务举措落实情况、减税政策落实准备工作开展情况于2017年6月13日前报送至省局纳税服务处,报送路径为: FTP://纳税服务处/税法宣传/减税措施培训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电子税务中心:曾海东,13809466981;纳税服务处联系人:徐明飞,电话:0851-85215543。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2017 年6月7日印发
打字:徐明飞 校对:徐明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