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11
  • Tax100会员 32530
查看: 625|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筑税公告﹝2018﹞3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6197
2020-8-5 12: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筑税公告﹝2018﹞3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筑税公告﹝2018﹞3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文日期: 2018-07-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筑税公告﹝2018﹞3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筑税公告﹝2018﹞3号
  全文有效
  2018-7-18
  贵州盛兴秦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等837户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以公告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7号)第二条之规定:“二、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原国税、地税机关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机构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原由贵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贵阳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贵阳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贵阳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贵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一局、贵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二局等局承办的税务检查事项现由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继续办理。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通知书即视为送达。正式文书请前往贵阳市税务局(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67号税务大厦1105室)领取。
  联系人:许颖华 联系电话:0851-86900062
  附件:公告送达纳税人名单


附件: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