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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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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 4号 |
文件名: |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 4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的公告 |
发文日期: |
2020-06-15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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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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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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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 公告2020年第 4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 4号
全文有效
2020.6.15
为落实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随机抽查制度,坚持公平公正执法,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精神,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于2020年5月对本市重点稽查对象,采取随机摇号方式在全市重点稽查对象中选取了4户企业,确定为2020年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现将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进行公告:
贵州安顺家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顺市亿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贵州天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顺西秀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将对上述企业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
上级部门交办案件、有关部门转办案件、协查案件、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已发现涉嫌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企业,不列入上述随机抽查范围,稽查时间和频次不受上述限制。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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