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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穗地税发[1995]2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允许公安系统交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特殊生活补贴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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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穗地税发[1995]2号
文件名: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穗地税发[1995]2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允许公安系统交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特殊生活补贴的复函
发文日期: 1995-01-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允许公安系统交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特殊生活补贴的复函
穗地税发[1995]2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允许公安系统交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特殊生活补贴的复函
  穗地税发[1995]2号
  全文有效
  1995.01.25
  广州市公安局:
  你局穗分行〔1994〕394号函悉。鉴于公安系统工作的特殊性,经研究,同意你局系统工作人员取得的工薪收入从1995年1月(税款所属时期)起,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每人每月150元特殊生活补贴。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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