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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
五、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免车船税
(一)政策内容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车船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第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9〕第2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第6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 第709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
(三)政策执行期
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办理方式
备案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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