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61
  • Tax100会员 33681
查看: 658|回复: 0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地税发[2000]193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基金管理公司等纳税人行业归属问题的通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8-3 12: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深地税发[2000]193号
文件名: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地税发[2000]193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基金管理公司等纳税人行业归属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0-03-2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基金管理公司等纳税人行业归属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0]193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基金管理公司等纳税人行业归属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0]193号
  全文有效
  2000年3月23日
  各分局: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对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咨询基金管理公司等纳税人行业归属的函〉的复函》(深人银函[2000]5号)转发你们。各分局应按照深人银函[2000]5号文对金融行业的认定规定对相关纳税人进行管理。凡以前对纳税人行业认定有误的,登记分局(宝安、龙岗登记科)应在收到文件5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变更其税务登记内容,并分征管区域通知检查分局。此项工作须在3月31日前完成。
  附件:关于对深圳市地税局《关于咨询基金管理公司等纳税人行业归属的函》的复函(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